若果閱讀就是要從書中找出答案,那麼閱讀就毫無樂趣可言。伴隨所有學生成長的「閱讀理解」其實很不錯,至少它開宗明義就要求學生「理解」,要恰當地理解文章作者的說話,才有分數,本意很好。然而,還是太多人學了十幾年閱讀理解,依然不合格,斷章取義、上綱上線之類層出不窮;但這也算了,更大的問題在於,其實理解都不過是閱讀的起點。
但是做了十幾年閱讀理解,我們習慣了從一段文字中找 key word、key sentense、key concept,或者是「理解──分數」反射行為,遇到一篇超過一千字的文章,我們就想說︰「喂,講重點。」
閱讀當然是需要理解,然而,作者寫一篇文章並非只求讀者理解了、知道了,否則作者只需要製作筆記,以點列方式排好論點論證論據,然後大家 like 一下就 ok 了;而且,更方便大家撰寫閱讀報告交功課。全錯,文章之為文章,就因為在理解以外,文字還是有其他更深入的魅力。
打個比喻,假如我們聽歌就是為了把每樣樂器讀出來,不錯,是很好的技術,亦有助於欣賞樂曲,但讀出來之後就馬上換另一首歌,又或你已疲於解讀,再聽這首歌一次都感覺疲倦,「又有新歌?難唔難架?」你說這種音樂教育是成功,抑或是失敗?至少,我肯定這是有效防止子女崇拜歌星的方法。
除了「理解」,閱讀還有甚麼?例如共鳴,因為文章不是點列,正如我們的想法從來都不是點列,而是有背景、有脈絡的故事,所以閱讀是為了找尋共鳴。又例如辯論,因為作者從不是想孤獨地自言自語,來吧,從文章裏跟他思辯,這是樂趣。又例如經歷,我知道你們很多人不喜歡陶傑,但他一篇〈掩卷〉,就講出了甚麼是經歷。
因此若果找到了一本書,你共鳴,你想起了身世,你感悟了人生,你看得到原來前半段的歲月,在閱讀這本書之後,將會成就你非凡的下半生;又或是你在書中經歷過激烈而精彩的辯論,你一邊看,一邊大罵,卻又一邊直直追下去;又或是你在某個骨節眼上,掩卷,合上眼,無以形容內心翻滾浮動的情感……這一刻,你就明白,對著一本書問「喂,重點呢?」原來是侮辱。
所以,到底書話是好事,還是壞事呢?無論多麼經典的書本,在書話、閱讀報告之中,都不得不濃縮成幾句感想,原來豐富的閱歷,壓成了扁平一塊的飯焦,乾而無味。最可憐是,我們誰都知道《紅樓夢》大概說了甚麼,也知道《戰爭與和平》的大概內容,同時就消磨了我們閱讀這類經典的興趣與熱情。
又或者,根本書話就很多餘,現在一個網頁能夠留住人10秒,已經很了不起。讀書?Come on.
The Nok
1 則留言:
Photoblog的平衡瀏覽時間是2分45秒
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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