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是很有趣的能力。坐在車廂,望向街道,整條街道上人來人往,年輕情侶、一家三口、師奶買餸、學生放學、文員放工、派發傳單、老伯煲煙,每一個人都在活動,整條街道都有著生命力,如果拍照,如果錄影,只不過是一場狂歡派對,沒有主角,沒有冷場,是一幕失敗的群戲。但我們能夠找到一個焦點。
就比方說路中心那一個派傳單的中年女人,當我嘗試聚焦在她身上,就似舞台上亮起一盞射燈,光束射在她的身上,身旁的路人忽然都模糊去掉,然後我就開始理解這個派傳單的人。她,是一個女人,中年的,身穿制服,正派傳單。看服飾似乎是一間餐廳的侍應,我想起來了,上車前我才拒絕了她的傳單,隱隱記得那是張雞脾一蚊折扣券,但我拒絕了。
那個女人不停地派傳單,但她手裏那一疊的折扣券卻好像沒有減少過,一直都是厚厚一疊。她重覆一次又一次地揭開著、排列著、點算著這些贈券,然後逐個路人都試試派發,有趣的是,大多數人都願意接過來。或者因為她站在馬會前,進馬會的人大抵覺得隨便拒絕人而遭怨氣,會影響彩數,因此無傷大雅的好事都會做一點,所以甚麼券都接?那麼說這個女人站對了位置。
然後有個男人帶著一個小女孩站在派傳單的人旁邊,射燈就轉移到他們兩個身上。有趣,因為男人時不時在看著馬會上六合彩的公佈欄,大抵是準備來買一發?應該都會吧,今期是三千萬啊。但怎樣做好呢?他不能帶著小女孩進去啊,因為她年紀太小了,而且那個女孩如此抱著爸爸,臉帶的笑容又這樣幸福,不斷說話,大抵都是可愛的女兒,不可以帶進污染的馬會吧?
但又有甚麼分別呢?既然父親都帶著女兒站在外頭,等的人無論是誰,都應該是和馬會有關吧?沒說錯了,的確女孩的母親從馬會裏出來,只是瘦瘦的、個子高高的,是很普通的年輕少婦,拿著剛剛買完了的六合彩,放進口袋,三個人就離開了現場。買六合彩無傷大雅?既然如此,禁止未成年人仕進入馬會,本來就是一件虛有其表的立法笑話。
剩下還在派傳單的女人。
其實又說不上是剩下的,因為她身邊一直都有無數人經過,就像剛剛某個女人穿著花碌碌的外衣,拿著皮手袋,臉上沒有一點笑容,走得非常匆忙;又例如一個只穿著白背心的老伯,典型的馬會fans,就拒絕了那張贈券,站在一旁煲煙;又或者一個似是剛下班的矮小肥女人,不假思索就拿了贈券,看了看,隨手就丟掉。
「焦點」是很有趣的是,因為射燈能夠將一個人,一個原屬佈景板的人,變成一個有故事、有人格、有血肉的真人。全篇都是很無聊的故事嗎?但坐在車廂內,就該有相襯的事要做,抽離來看,整件事情是挺完整的。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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