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身與某些偉大對象,以詭異的方式連結起來,慰藉心靈,是一件不可思議,卻又廣泛見於人間的事情,此之為「迷」「瘋」「狂」。
例如球迷。曼聯獲得聯賽冠軍、歐洲冠軍甚至三冠王、五冠王、得到幾多獎金、買入甚麼好球員,實實在在,跟曼聯的球迷有甚麼相干?除非他們賭波,否則在講求金錢利益的香港社會,曼聯球迷有甚麼值得開心?有甚麼好覺得光榮?這也算了,喜歡的人成功會令人快樂都勉強算了,但只因身為曼聯迷就須惡意罵別隊球迷是狗、是畜牲,意義又何在?
畢竟,無論香港的球迷如何聲廝力竭,其實球隊和球員並不會因此而有任何感覺。簡單說,今日曼迷可以痛罵某球隊的人,但他另一朝就轉會來曼聯了,球迷的立場豈不變得尷尬?甚至,如果整隊球員連領隊,都跟別的隊伍調轉了,球迷們又該如何自處?但說到底,其實曼聯做甚麼,又與曼聯球迷有何關係?為甚麼球迷的情緒生活會如此受到牽動?
如果我們真的以此理說球迷,就顯然不了解他們了,因為他們的熱情與愛本來就是荒謬的。對人們來說,他們與曼聯已經以「球迷」這種身份聯結起來,他們就曼聯,曼聯就是他們,是兩體一心,不能分割,所以忠誠與熱愛是他們最倡導的感情,新球員來到,球迷最講求的就是他們對球會是否忠心,與及最好他們喜愛這支球隊,而非「打份工矣」。
這種球迷心態,當然並非曼聯獨有,別的球隊、影星歌星、政治強人、球隊皇牌,總之凡有英雄人物,就自然有粉絲信眾。膜拜的人也許因為英雄們的才華與魅力而吸引前來,卻也不知不覺連他們的人格與說話都信賴十足,甚至連命運都感到連成一線,所以「偶像」結婚,他們或會衷心感到快樂,偶像受傷,他們覺得寧可自己代受,偶像被辱,他們就必定要十倍奉還。
或者生命實在太枯燥乏味,又可能生活真的太蒼白無力,遇上某些比起自己活得好太多的人,甚至說得上超人的人,不是妒忌,不是懷恨,而是將之神化,然後以「迷」的身份與之以幻象般的方式關聯上,仿彿自己的人生都得以昇華,即使想法漸「瘋」、行為已「狂」,但這就是他們最大的慰藉。
所謂 Fans,就是一種快樂的途徑,在沉重枷鎖下,找一個虛幻的支撐,為了討論區上的一言半語、電視機前的幾句舌戰,找得到生命的意義。這就是一個兩難了,透過教育,讓人們了解到這種行為是如此傻,故然是一種人格獨立的功德;但既然人們總是靠這種廉價方式,來假裝自己的品味高尚、眼光獨到,現在把這種鴉片除去,只能回到殘酷的現世,這又何苦?
不如與眾同樂,例如世界盃,隨便選擇一隊支持支持,難得糊塗吧?雖然巴西又好,德國又好,誰獲世界盃與你無關,但至少你會多一些朋友。
The Nok
1 則留言:
Not sure about the new generation.
But I guess we all afected by the British culture in some way when we were 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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