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誰該負責?

為了視察在天橋上示威的男人,一個警察徒手爬上去,天雨,滑倒,死亡,責任誰屬?示威的男人?警察自己?示威的對象?警察的上司?天雨?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因為「責任」是一種因果關係的討論,「因為 x,所以 y」就是指 x 是 y 的原因,所以 x 該為 y 的出現而負責。

喧鬧的爭論正好體現了所謂「人身攻擊」,正好是「對人唔對事」,因為任何人提出任何答案,都被指責為「你係果邊既人,梗係幫返自己人啦」,沒有辦法可以真正探討,所謂「責任」其實是甚麼一回事,更無法真正進一步探討,誰才應該負責。

例如︰「示威者應該為警察的死負責。」嘩!你肯定是政府的走狗啦,或是,嘩!你想打壓言論自由?先假設你身在某個位置,自然得出某類結論,再進一步,因為你這個結論,就知道你有不良動機。所以呢?既然你立心不良,結論是不是正確,就不用再多講啦!你這是「抽水」,借死人來抽政治水,根本討論對與錯已經沒有意義。所以不同的結論︰「政府該為警察的死負責。」就得出另一種指責︰嘩!你一樣都是借死人,來抽政府水的政棍嘛!

責任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別說到「意外」與「死人」這種更形困難的處境,例如︰
1) 大雄考試又零分,誰該負責任?
2) 大學畢業卻只找到薪金八千的工作,誰該負責任?
3) 一個穿短裙低胸deep v的妙齡美少女,在船上的rave party中,食了fing頭丸再飲三杯紅酒,然後被迷姦,責任誰屬?

事情的出現總是千絲萬縷的因緣起合,大雄考試零分,很直觀地當然是他懶是他蠢,問題是他想這麼意志力低,他希望自己如此蠢的嗎?想當然不會,他自己發過很多次夢,都是考到一百分然後很開心。不難想像有些人相信責任在社會與老師,犧牲了大雄的射擊與繩花(?)才能,強逼他如倒模一樣成為低分白痴,這才是真正的責任。當然大雄的媽媽自己也要檢討,智力畢竟是遺傳的,沒有這個母親,就沒有這個兒子,怪得誰?

薪金八千?你可以說是大學生自己不思進取、競爭力低,又可以說是老闆刻薄,連最低工資也不給,甚至這是社會的錯,大學生貶值、人力資源錯配、社會競爭過於激烈、經濟不景氣人浮於事。而最後最後,更可以說是大家都錯了,因為月薪八千有甚麼問題?一個人窮,就代表他沒有人的價值嗎?我們以金額衡量一個人,這種責任才最嚴重。

至於迷姦那個,已經講到口臭,我在想,這種案情,大抵都是可以用錢作庭外和解的吧?反正大家都是遊戲中的玩家,責任不責任,有時倒是看男和女誰比較漂亮,否則誰姦誰,天知道?

回到天穚命案,誰才應該負責任?一場意外,要討論責任本身就已經很困難,然後加上一重重的陰謀論與邏輯謬誤,直教人看了就煩厭。此之《車窗望》甚少討論時事的原因。

示威者應該負責論︰因為他選擇出街示威,就應該知道警察必定來處理 (驅趕?),但他選擇在一個危險的地方示威,不但影響別人安全,更直接危害執法人員。如果他選擇在平地上示威,就不會發生這次意外。

政府應該負責論︰因為政府選擇某種政策,就應該知道巿民會上街示威 (兼且是他們的權利),但政府依然一意孤行,不但驅使巿民示威,更使執法人員陷於前線的危險。如果政府行政得當,就不會發生這次意外。

不不不,我在想,如果沒有今次示威,如果政府沒有行政失當,這個警察是否不會死?「當然不會啦!」或者你會答,但誰能保證?你說這是不自然死亡,但甚麼死亡才是自然?如果我們根本就害怕一個人的死亡,就該怪責那生他下來的人,問他,為甚麼你要生一個必死的人呢?如果捍衛死者母親的理由是,他的母親從來沒打算過要他死,那麼誰又想警察先生死呢?責任?認為自己從來不用負任何責的人,儘管拿起第一塊石頭吧。

The Nok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理性的文章啊!
極同意 : 「責任」是一種因果關係的討論

努力打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