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點懷疑,那種在羅蘭‧巴特《戀人絮語》中的戀人到底還存在否,至少關於愛情的描述,是否仍充滿著矛盾與執念?
因為沒有人再問「情是何物」,取而代之的是一段段流行歌詞,由林夕和黃偉文告訴你,甚麼是愛情,然後在facebook傳完又傳。既然是如歌詞截然斷開,既然只是流行曲的過眼雲煙,那麼我們對愛情的看法,很自然像季節轉換,而不再是永恆的哲學辯題。
但說是哲學辯題般理性,套用在愛情上又是不是合適呢?我們既然愛上了一個反叛而執著的情人,卻又暗暗怨恨他那不解遷就的性情,這是怎麼的一種自虐?我們豈能誇口說自己這就是愛?但如這不是愛,甚麼才是呢?
說到底,於我們而言,愛情本質就是這樣,忽然明,忽然暗,有時你為熱戀而狂喜,有時卻為不穩卻熾熱的情火而灼傷;我們以為情敵總是該仇視的對象,卻暗暗覺得這個人才是最明白自己的人,假若情人為你而說他的壞話,你倒覺得迷罔;你說愛情就是付出,但假如要求回報是一種虛偽,那麼暗戀恐怕就是最純粹的愛情了。
斬不斷,理還亂,我們要是這麼想探索這種人所共有的精神病,又加上精細觀察力的話,也許就會寫出類似於羅蘭‧巴特這本著作的東西。
我明白,甚麼「解構主義的文本」七個字,大多數人都唸得出,但拼起來就想暈,而且本來愛情要愛就容易,要讀出來就困難。假如你讀這本書的時候,感到呼吸不順、條理不清,大概可以佩服一下作者,因為畢竟他寫了出來。而事實上,讓自己投入角色,投入那種前現代的愛情世界,終究是一件有趣的事。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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