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對於改壞名的人來說,可能是最不含糊的教訓,因為他會是說得最多「名字都只不過是個稱呼」的人,同時卻因為名字而常常被人掛在嘴邊。
於是大家的命名都爛透了,例如投稿的照片是一幅運動員向前衝的剎那,於是作品的名稱就叫做「衝」,又例如是一幅只有少許街燈的路旁牆角,作品名就叫做「暗」,這一種改了等於沒有改的命名,可能是為了從來未看過相片的人而設。至於整色整水加多一個字還要中間補多一點,例如「衝」改為「衝‧破」或是「暗」改為「黑‧暗」,簡單來說,只是作狀。
又例如父母們改名,現在幾乎已經摒棄了透過名字,將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而是轉為表現一種單純的美好感覺,例如晞彤、浩軒,實在不可能明白這種名字可以有甚麼意義,當然比起耀國、家明之類,至少洗去了一份農村的鄉土味,但多了一種欠缺個性理想鬥志的溫室感覺。透過反省自己的名字,來追尋個人生活的意義,即使未必能有確切答案,但至少曾幾何時,我們會明白這個世代對自己有甚麼期望,而我又有甚麼責任。
所以為人垢病的「政府命名法」,例如「九龍城舊樓重建及社區活化計劃」之類又長又冗贅,呵欠連連創意零分的名稱,其實我一點都不介意,一來早早就接受了政府作為一個老而不的大機構,那份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精神,二來這種命名最大的好處,就是總會提醒當局,他們所作所為是甚麼,傳媒和大眾要監察這類較具體的計劃亦相對容易,評論成果的時候,項目原意不會太容易就被人隨意扭曲。諸如「x躍進」或是「x化大革命」之類的計劃名稱,出自政府的話,實在不敢恭唯。
最擅於改名的人,我認為是小說家。這是一個書多過人的世界,因此書名幾乎成為選擇圖書的第一層過濾,諸如《現代社會媒體剖析與兒童發展的研究》這類書是很難提起勁去揭的,但例如《童年的消逝》就很好了,清楚說明了作者想討論的立場,而這個立場又恰當地描述到這個社會對某種現象的警覺,而這個現象又並未有充份的討論和理解,於是這個本書就相當了不起地,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去買。
類似的例子還有《娛樂至死》(同上都是Neil Postman的作品)、《我們甚麼也沒有看見》 (藝術評論)等,而更多的例子,就是小說作品的名稱,幾乎每一次我在書展裏都忍不住要拿起看,但每一次揭開發現是小說後就非常失望。我刻下最大的願望,就是每一個具水準的作者,都會認真考慮命名的方式,因為我實在無法逐一作品都先仔細閱讀。
思考問題︰這一篇文章,名稱應該是甚麼呢?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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