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9

誰禁了大衛像?

有一段時間,政府將裸體藝術書列為不雅,大受抨擊,因為這是愚蠢而野蠻,是一個反智社會集體陽具恐懼下未戒奶的粗暴干預,將藝術貶低為淫褻,將理性的思考踐踏成血液的衝動,一個民智未開的社會,就出現這種低質素的管治,損害香港賴以成功的言論自由,所以今日無能政府的弱勢一早就見微知著,因為從政者,一不熟歷史,二不明哲學,三不通藝術,不學無術只懂地產,香港玩完。

先不討論所謂影響青少年心智是怎麼一回事,畢竟這些都是我們對「童年」這種概念的一廂情願,但一個政府管制它所認為的淫褻物品,怎麼看都很合理,問題只在於怎樣管。

視米開蘭基羅的大衛像為淫褻及不雅,就有如軟件綠壩,將一幅嬰兒相片禁掉,因為它的肉色面積太大了,又可笑又笨拙。大衛像呢?有些人說,把下體露出來,是古典藝術慣有的事情,裸體的名畫多的是,是政府沒文化。不過,要是問,到底是怎麼樣的藝術價值,可以把露體這回事都不當一回事呢?我們一直以來穿褲子的自稱文明,到底又是從哪裏來?

我們都知道藝術品很有價值,特別是那些抗議的人,他們不必去藝術館,就已經知道這些藝術品的裸體是超越了色情,還要煞有介事地說︰甚麼人就會用甚麼眼光看事物,就這樣再一次證明了是官員本質上的色迷迷。不過要是認真地問,到底裸體的大衛像有甚麼價值,就肯定不容易就得到答案。如果是因為雕刻技術,那麼商場要把複製品穿回褲子,就有了理由;如果是因為它的悠久歷史,我們就明白為甚麼一些很爛的流行曲,過了數十年竟然變成神作;又如果因為它背後有一個優美的故事,我們就理解到為甚麼越是差勁的商品,廣告越是厲害。

我不是要否定大衛像,但要說藝術價值可高於褲子之前,還是要弄清楚自己在說甚麼;更何況,如果一個藝術作品是以色情作為它藝術的主題,那麼禁誡正好就是它的註釋,這些所謂藝術品,道德解放者們又會怎樣理解呢?

至於淫審機制的可笑,實在亦很可笑,因為怎樣做都是錯的。人們覺得可笑,因為現在沒有一條清楚界線,所以有時大衛像就會變成色情物品,只能依靠一班委員輪流作為評審,準則時有偏差,業內人仕都不清楚當中界線。與此同時,甚麼是色情可以一刀切嗎?如果清楚說露體就導致淫褻,那麼今次判大衛像有罪,就是最清楚不過的判決,但我們又說不行。

不行,是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社會的道德標準,隨時間和團體而變化,兼且色情和肉體之美,到底還是個人觀感,一刀切立法是更愚蠢。那麼說,找社會各團體的代表以議論方式判決,不就是最合乎我們這個民主社會代議政制的模式嗎?不行,因為大衛像被禁了。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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