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確曾經是樂壇四大天王,不論他現在把楊千嬅弄成怎麼樣,或是衛蘭的專輯封面真的嚇人一跳,又或是黎明自己的作品比十年前更慘不忍睹,他的確曾經在九十年代紅得很。那個會聽四大天王,會迷得上黎明的一代人,不錯,正是今日處處在談論的80後,難怪當年已經有人說,這一代年輕人真的很膚淺,緊接著張國榮和譚詠麟的,竟然是黎明,雖然張學友還很不錯。
黎明的紅其實不容易解釋,但至少可以說,那一首叫他一炮而紅的名曲《對不起,我愛你》實在是改了一個好名,因為這六個字,我們終於可以有第二個方法說出來。
對不起,是非常難以啟齒的,要否定自己,承認自己錯了,還給予對方一個指摘自己的平台,「既然都知道錯,就應該有被人痛罵的心理準備了吧」。只要一想到,自己認低威之餘對方還要加一把口的嘴臉,對不起這三個字就再也說不出來。於是,香港人最會說,亦只會說,「唔好意思」,之餘,還要加上一個「囉」字。
不過這首歌就告訴我們,原來對不起,錯的只是timing不是我,這句不是道歉,是好像英文的 I am sorry,那是一份遺憾,但你放心,我已經把痛苦都背起了,你就繼續行自己的路吧,這是多麼一種蕭灑的男性浪漫。
至於我愛你,更是難以啟齒,把內心最真我的一份珍惜之情都放上檯面了,可以換來甚麼呢?不一定是另一份更甜的愛,而可能只是一刀的傷害。為甚麼這一首歌可以若無其事的,把我愛你唱出來?因為這三個字,是在對方的背後裏、隱晦地,只唱給自己聽,這是唱K,是一個人的演唱會,不是誠心的表白。最多,我們會說 I love you,用英文,似劇本,不似是心聲,容易說得多。
真實地充滿了悔意的對不起,和充滿了思念的我愛你,人只會在喪禮的時候,才能夠說出來嗎?因為懼怕傷害,所以這六個字,就只能夠被流行曲代唱一百遍,還美其名叫做共鳴和心聲,就讓黎明紅了一整個九十年代,即使他曾經唱這首歌籌款時,走了音。
曾經《三字經》是小孩子唸書的必修科,後來雖然淪為粗口的代名詞,但我愛你、對不起,這兩組三字經,依然是我們必須學習的課程,怎樣去表白,怎樣去認錯,怎樣去接受會被傷害的自己,為甚麼老師沒有教?雖然我們都知道,原來今日最感人的三字經,是當你的男友拿出附屬卡對你說︰「隨便look。」
The Nok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