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治療心靈創傷的爭議,其中一個關鍵點可能就是「製造了不可逆轉的依賴性」,就像給予一個心靈空虛的人幾粒丸仔,雖然使他的心靈在一剎獲得了空前的快感,掩蓋了現實所撕裂開來的傷痕,但從此以後這個人就嚴重依賴丸仔,再也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理性、自主的人。
雖然從現實來看,要成為一個獨立、理性、自主的人從來都不容易,甚至社會裏頭這樣的人也沒有幾多個,也許就「獨立、理性、自主」幾個字的本義來說,亦都是空洞的;但比起一個染了毒癮的人,顯然一個非吸毒者要強得多,至少他能夠與現實社會作出實際有效的互動,例如透過工作養活自己,而吸毒者只能夠在幻想中獲得快感。
可以肯定的是,販賣毒品是不道德的,但販賣愛情呢?如果女孩在失戀時得到男孩的安慰和鼓勵,繼而戀上這個男孩,可能是不道德的,因為愛情本質就有一種造成依賴的成份,戒掉一份感情,痛苦的程度可能就和戒掉白粉一樣;萬不得已下,才可以用另一次愛情去治療上一次情傷,就像非到癌症末期,就不能用嗎啡來止痛吧?心靈的止痛,似乎要不帶有依賴藥性,不造成情感依賴,才是道德的。
所以同樣的觀點亦放諸西方傳教士的宣教手法上,用物質來換取群眾的信教,這幾乎是西方殖民國家軟手段的典範,本質上就和愛情的乘虛而入一樣,不道德。雖然個別例子有人們信教後有實質獲利,同時並沒有進一步投入了心靈;亦有例子是傳教士小往大來,用幾包米就換來信眾長期捐獻和不抵抗;但這些都不是討論範圍,真正值得注意的,是真心用這種「有效」方式傳道,招攬了「真心」信徒後,這到底是否仍然像乘虛而入般的不道德。
如果販賣愛情是不道德,那麼販賣信仰又是不是呢?可能是的。因為就算我們用「教師也是在販賣知識、歷史評價、科學概念之類」作為辯護,那些知識與信仰依然有種本質上的差異,就是知識埋藏著容許被批評、推翻的種子,真正的教育正是讓學生準備好隨時改正自己所學習過的,這一點正好是避免依賴的良藥;只有差勁的老師才要求學生絕對信服,而信仰正是要求信徒,只要信。
似乎我們已經找到答案︰在別人失落時介入,然後建立一種具依賴性的信念如信仰,不論是甚麼宗派,都是不道德的。可惜,情況並不如理論這樣簡單,就像是戒毒,一個人戒了毒是甚麼意思?如果只是再也沒有毒癮發作的話,不過是去除了生理依賴,至於心理依賴卻是另一回事;但怎樣才是治療心理依賴呢?最理想的情況也許是癮君子能夠獨立自主的拒絕吸毒,而毋須依賴任何其他東西;現實是,他依賴了朋友、家庭、工作、某些理想信念,令他得以堅持下去。
一個人要脫離任何依靠而獨立自主,然後憑空作出人生總總選擇,是不可能的,我們總是要建基於某些具意義的道德價值系統,才能夠發揮理性的力量,問題是,這些價值系統,該由誰來給予?又該於何時給予?給予的時候該用甚麼形式?而且,在這些價值系統與現實產生矛盾時,那些系統又教導他們如何反應?
最近太多流行曲唱︰人要珍惜光陰,別太著重賺錢。雖然唱是唱了很多,但誰人真的聽得入耳,然後改變了呢?似乎那些背負著不道德罪名的傳教士,就像困惑的母親看著手抱的嬰兒,急不及待就要把自己深信的價值,例如早睡早睡、不要偏睡、要有禮貌之類,通通都要貫輸進去,甚至要用盡打手板和請食雪糕之類的手段來教育,唯恐這個孩子長大後心裏沒有一個律,無法在這個社會好好做一個人,至於那個不道德的罪名,誰在乎?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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