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9

侵入治療 2之1

愛情是與別不同的,我們既知道它是一件最內在、最主觀、最personal的事情,但有關它的不道德禁忌卻是最多,就例如乘虛而入。

比方說,一個女孩子失戀了,男孩在她痛哭得死去活來之際,給予極大的溫暖、支持和鼓勵,故事結局就使男孩和女孩發展成為情侶,這是典型的乘虛而入個案。不道德嗎?恐怕大多數人都會如此說。但理由何在呢?

可能我們認為,愛情必須建基於對等的關係來開始,因為這樣才有足夠理性,讓對方作出選擇,於是乘虛而入本身就是一個罪行,因為女孩子正值心靈空虛之際,喪失理智之時,所以對於男孩的攻勢根本沒有思考的能力,糊糊塗塗的就這樣自以為愛上對方,於是讓男孩得手了。其他不對等情況例如師生戀、上司下屬戀都是如此不道德。

是這樣嗎?就技術層面而言,我們還能夠斷言甚麼情況下愛情才能開始呢?怎樣界定開展愛情所需要的理性程度?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開展愛情的契機往往來自一兩個生活片段,製造了好感,然後如雪球般滾大了對方的優點,最後變成愛侶,就如吊橋效應之後,我們錯誤歸因之餘,還要長期重覆同一錯誤之後,就變成愛情了,這是理性嗎?但我們能夠否認這種愛嗎?不知多少情人,總是因誤會而結合,我們可以說,這不是最好的愛,因為結局可能都是因了解而分開,但同樣道理,我們為甚麼要把乘虛而入說成為不道德?

即使退後一步,不談技術問題,為甚麼我們要把男孩說成「乘虛而入」的唯一得益者?也許問題在於男孩的心態,他不是要安慰女孩,而是要得到女孩,安慰,只是一個手段。但想深一層,女孩在受傷後,她需要治療,除了時間,可能愛情就是她另一劑最佳的良方。在愛情之中,女性肯定不只是付出的一個,她在新的關係之中,即使那不是由理性所選擇的,依然會獲得撫慰。就算最終只發展成肉體關係,我們能夠說,噢,這還不是男人又得了甜頭?唉,這麼十四世紀的思想,在香港這種尤其自主的社會,難道女性在過程中只吃苦頭?

雖然一段經歷理性選擇的愛情,最不容置疑,但考量過對方優缺點、思考過種種相處的因素後,才判決能不能「走埋一齊」,這還是愛情嗎?偏偏我們覺得,缺乏那種不明智的衝動,就不再是愛情了,那只是婚姻。愛情潔癖,也許就是這種想法的最佳表達,他們再也不知道該何時示愛了,在對方失意時?不。在對方工作時?不。在對方正在拍拖時?不。在對方冷靜地思考「是時候拍拖了」時?有這個時候嗎?

The Nok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