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著台上的年輕參加者彈奏結他,自己的左手指頭也跟著有點疼痛,仿彿學結他的記憶還殘留在身體裏,即使早就沒有如當初日夜苦練,觸感依然存在。
啤梨型的結他是要抱著彈的,橫在大腿,雙手環抱,練習的時候常常都要俯身挨著,胸口會感受到音箱的震動,身上的神經細胞會隨音符而跳動。也因此如果結他是心愛的樂器,不單是感情上,不單是語言上,還會是肉體上的愛,她是情人。
所以那一年家裏沒有冷氣,很熱,沒有穿著上衣就抱著結他,每日練習兩小時,不知不覺就由放學練習至天黑,然後發現全身和結他都早就滿是汗水。半年了,就這樣過了半年,便抱完了這一位舊情人,轉去了其他東西例如考試和ICQ。既然都把時間用在結他上,我沒有朋友嗎?沒有的,因為沒有朋友,反而便學會一種樂器。
教結他的師傅很參差,第一位只教了四堂,由第一堂的馬馬虎虎,到第二堂突然多了同班同學,一起上堂卻各有各彈,老師只是坐在一旁吹水,到第三堂根本不知道自己學過甚麼,第四堂我已經不想再繼續下去,便換了琴行換了老師。然後這一位,我便上了半年課堂。
為甚麼好好的不再學下去呢?因為老師叫我去比賽。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十幾歲年紀的腦袋,即使是屬於自己的,其實也難以理解,正確點來說,是不能用常理去理解。
我很記得,當時的想法是「學結他就要學民歌結他」,而民歌結他,對那個我來說,就等如Carpenters、Beatles之類,當然正因為Yesterday這一首歌激發我學結他的衝動,不過老師沒有夠多歌譜,難度亦低。至於喜愛度僅次於民歌,難度卻夠的就是例如Romance De Amor等classical曲目,但老師卻說,一首半首就好玩,多就悶了。他說要玩就玩電結他。
現在回想,其實電結他沒甚麼不好,但那個年紀,只要喜歡的東西得不到,就不高興,亦會自製理由讓自己拒絕第二個選擇,並頑固堅信下去。最後,我沒有學下去,錯過了比賽的機會,錯過鑽研下去的機會,只剩下那隱約還有痛感的左手。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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