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7

道德淪亡 2之2

殺人、強姦、孌童、亂倫、雙性戀、人獸交之類之類,早在幾千年前已經有,如果這些就是道德淪亡,那麼道德早已淪亡過太多次,而不用今日保守派再來大聲疾呼。事實不是有人進行這些事,就叫做道德淪亡,而是當有人這樣做時,整個社會仍然覺得都幾ok,這才是保守派口中的道德衰敗。

為甚麼是衰敗?因為道德之於人類,就等於身份和定義,一個能夠保持某程度道德水平的,才能稱為人,否則就與獸無異,亦即所謂人禽之別。人和獸之間的界線到底是誰訂的呢?當中有一個充份的理據嗎?到現時為止都沒有,因為這正是千年以來有關道德的爭論,一直以來最強而有力的說法僅僅是「因為人人都是如此」。

此之所以,這條界線會不斷的改變,尤其自中世紀後的宗教解放,道德界線正越擴越闊,因為要找到強力的理由支持行道德實在太難。而這個擴闊的過程,自由派的人稱之為「寬容」,而保守派則不斷擔心,是否有一日道德會不再存在,人無以為人。

怎麼會不存在呢?一個人要行道德是他自己的事,別人不會阻止他,因為這正寬容的原則,從來只有保守派喜歡干預別人吧?不是的。因為人類行道德的動力,有相當重要的份量,來自於群體的習慣,失去了社會共識,將嚴重削弱道德意志力。

即使以禮待人之類的「輕道德」行為,一個人處於不講究禮貌的地方,有可能依然僅守其原則嗎?不太可能,即使可能,但這個人更不可能將有關「美德」傳承下去,正如今日有太多父母,已經無法將上一代某些深信的美德,包括尊敬長輩之類,教導兒女了,因為論據「一個人的年紀並不構成值得尊敬的理由」有說服力過「長輩就該尊重」太多,而整個社會都是這樣想。

「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甚麼都可以」這個自由派的道德原則,有一日也許都會消失,因為連「推己及人」之類的道理都不及效益的計算具說服力,即是說,一樣事該不該做,不是因為它本身是否正確,例如感同身受之類,而是它的代價是否過高。可以想像一個情境,一個人在保證不用負責、無人知道的情況下,能夠迷姦心儀女性,他應不應該做?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理據,支持他保持我們所理解的道德良知嗎?沒有。

所以難怪保守派要不斷干預別人的道德觀,因為眾人的意志才是道德發展的土壤,「寬容」的社會諷刺地正好是道德的墳墓,因為道德從來都沒有真正強力的理由,所有原則都是偏好而矣。至於為甚麼追求自由的香港網上群體,會成為一片地獄?因為他們把自由,扭曲成集體宣泄個人愛惡的武器,甚麼值得保留或需要解放,以人數決定,仿彿回到石器時代,那個不能稱為文明的時代。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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