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3

一個難題

以牙還牙有時都算是一種用心良苦的行為,雖然大多數情況,都只是為了宣洩自己的痛苦,將相同甚至更大的傷害,報復在對方身上,雖然結局註定了是剩下空虛,或只是延續了仇恨,但對於有仇未報的人而言,自己的傷痛如果沒有別人的身同感受,那種咬牙切齒的感覺是無法消除的。但有時報仇,也許是出於好心。

所謂好心,也許就如耶穌所說︰「若要人怎樣待你,你就要怎樣待人。」因此以牙還牙的人,某些時候正是相信這番說話,因為一個人會傷害別人,原因可以是他對別人感受的無知。報仇的人相信,要杜絕這些人第二次的傷害,就要令他知道人的痛苦,只要他感受一次,自己待人的方式的傷害,就能夠推己及人。例如我們相信,甚麼時候年輕人會成長起來,說話會開始體恤別人的感受呢?就是當他終於接收到群眾的冷語、朋友的背叛和離棄。

不過有些惡習就比較麻煩,例如遲到。這是一種很詭異的事,遲到的人未必是沒有時間,尤其那些有責任感,卻又穩定地遲到的人,他們不是對事情不重視,亦不是沒有早作準備太遲才起床,而是總會過了時間才出門,為甚麼呢?或者因為遲到是會感染的。

一個快要遲到卻還在塞車的人,滿腦子一定都是對空氣咒罵,很焦急,恨不得現在跳車就跑,一邊等就一邊折壽的急;一旦終於到達了,卻發現別人還未到,好一個反高潮,自己心裏會怎樣想?就算大家都到齊了,卻發現除了被人咒罵兩句之外,其實事情還是會繼續做,地球還是會在轉,原來幸好不太早到。

至於總算都準時了的人,等待別人遲到當然是非常難受,遲到的人會在約定時間後感到不安,但準時的人在約定時間前就會不安。好歹人終於到了,除了勞騷幾句之外,還可以怎樣呢?事情還得繼續做,否則鬧走了,連乾等的時間也賠上。

所以遲到不單是惡習,難以戒除,而且會傳染,香港看起來就是越來越多人遲到,遲到已經變成一種不明文的規定,好像大型活動一定比約定時間遲十分鐘開始,又例如主禮嘉賓或主講者最快都只可以準時出場,不能太早,或者遲五分鐘更好,即使已經提早到了後台。

對於遲到的人,該施以怎樣的道德教化呢?如果是以眼還眼的話,結果更可能是惡化問題,你遲嗎?我更遲。如果說,仇恨之火是撲不滅,只會散開越燒越旺,那麼任由遲到的人繼續遲,又會是一個好辦法嗎?有人以為罰錢是好方法,但換轉來想,如果付錢就可以明正言順遲到,抵消去內心的罪咎感,那肯定會更多人越來越遲。

苦無對策吧?對啊,也許這個世界,有些時情就是沒有死刑便辦不到呢。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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