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0

生育的條件

生兒育女,雖然一如黃子華說,是大肚劇痛家嘈屋閉瀨屎瀨尿供書教學無風無浪起碼都洗你四百萬仲係一定唔還錢,不過到今日依然有很多人選擇懷孕,然後生下來。時代的確是變了,因為「選擇生仔」這個選項,出現並不超過一世紀,人類悠長歷史之中,生下孩子從來都不是一種抉擇,而是一份天職,一個責任,一項使命。繁殖,是跳越思考的純生物本性。

時代是變了,我們已經習慣將生命每一個部份,都切開成一件件,然後逐項去考量,到底這個部份是否適合自己,到底那個部份會否風險太高,然後根據計劃,去塑造心目中理想的一生。Life Planning,是今個時代的共識,也許,將來會成為中學生的必修課,課堂裏會將人生眾多必經階段,逐個分析利害,然後列舉例子,讓學生作為參考及思辯。

正因為如此,我們奇怪為甚麼有如此多人,會輕率生下孩子。明明自己只有二十歲,內地女人,嫁給一個三十幾四十歲的中年漢,替他產下兩個兒子,來香港之後,每天都是打麻雀過日子,兩個兒子總之餓不死就算,這是甚麼一個世界?

太多人慨歎,在香港,有錢人不生孩子還要呻窮,窮人濫生孩子卻不養育,有錢孩子變成嬌生慣養,變成港孩,貧窮孩子拖累經濟,破壞治安,前途一片灰暗。

顯然,我們對於生育的理解,是有一個稱為「責任」的背景。繁衍,是全人類的責任,不論階層,不管地位,科學點說,把DNA複製下去就是我們的使命,甚至以某些宗教的角度而言,是上天給予人類的使命,是神聖的,因此視避孕為錯誤也是有根有據。

不單如此,我們還認為即使生育是人類的責任,但是人類須為父母這個身份負起「責任」,父母必須確保嬰孩的安全,提供最好的教育,給予最多的愛。這裏的矛盾是,到底生育是全人類的責任,還是一種私人選擇?如果我們認同「不負責任的父母」比起「不生育的夫婦」可惡得多時,就知道,所謂「人類的責任」只是一種偏好,而不是定理,不過如我們選擇了這個偏好,就伴隨著一份畢生的責任。

但願意負起責任的父母,應該負起多少呢?我們會相信,一對不擅管教、自顧玩樂的父母,差不多沒有條件去負起這個重任,甚至社會已經提供社工去處理他們的子女;至於作為父母的責任,到底條件要有多高,就是徹底的主觀願望吧。但只要我們開始否定一部份人作為父母的資格,恐怕有一天會極端到認為,貧窮的人、弱智的人、醜樣的人,根本都不應該生育,為甚麼我們要從先天開始,就給予子女一個自卑、可憐、不受尊重的身份呢?相反,有錢人、聰明人、美人,就應該多多益善,讓這個世界更加美好。是這樣嗎?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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