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5

消信

當你見到所謂宗教書室,有一半位置都在售賣十字架頸鏈、耳環和擺設,你就知道沒有東西是不能消費的。

上個世紀已經有人投訴過,聖誕節變成了消費大節慶,連任天堂、微軟和sony都趕在聖誕前夕發新貨,加上電影的聖誕檔期、餐廳的瘋狂加價,十二月是消費者的普天同慶。遠遠不如二千年前某個晚上,在最世俗的地方,展現出最神聖的光芒,那一刻,是人類心靈的救贖,與消費的地獄毫無關連。

用消費取代信仰,就似是用買書代替看書,書商賺錢了,巿民滿足了,但書本就遺忘在書櫃裏,等待某一天被捐贈出去。甚麼人需要戴十字架頸鏈呢?驅魔人嗎?保守派的確有一點好處,就是他們無法容忍信仰的淺薄,那種只有信者得愛的美好幻想,把信仰塑造成一個如嘉年華的美夢,每個人在裏頭又跳又唱,身上吊著飾物和彩帶,歡迎任何人參加。

信耶穌前後有何不同?他們會答你,「開心左」,一群從未離開過狂歡嘉年華的人,他們除了比以前更開心,就沒有不同了。有甚麼好值得開心?至少我知道一點,就是從此他們消費的地方,除了商場,還增加了宗教書室。「碌卡碌得有意義左。」

但與其投訴信仰被膚淺化,不如警覺自己,是否早就消費著信仰自身,也就是說,我們把信仰看做一盤生意、一場買賣,「唔買都睇下」是返教會的態度,「買左有著數」是信耶穌的理由,「冇得賺不如斬倉」是放棄信仰的原因,信仰到最後,就似是學生們的一項課外活動,是成年人的某次逢場作戲。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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