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對疑犯成功執行拘捕行動。」
這類官式冗贅的語法,已有無數人批評過,我的英文不太好,很難確認這是否真的英式中文,但可以肯定,這種語法確是有違「中文」,或至少是一種惡質中文、病態中文。所謂惡質,不是指文化錯誤,也不是說它詞不達意,剛好相反,很多人所忽略的是這種語法背後有更深一層的意思,為甚麼這麼多人批評,政府或一般大機構還是樂此不疲?原因正是這語法有它的價值和意義,而這正是它惡質及病態的原因。
拘捕就拘捕,怎麼出了「執行拘捕行動」呢?
拘捕是很鮮明的動作概念︰警察踢開房間的門,手槍先行,衝入屋大叫「咪郁!雙手擺係頭!」之後大量警察迅速從門口竄進形成包圍陣式,再有一個類似探長的人,穿著棕色大衣,瀟灑地走進來再出示證件,並召同事把疑犯鎖起,自己則說︰「而家唔係是必要你講,但你所講既……」這就是所謂「拘捕」。
拘捕行動則是將動詞「名詞化」,不再是一組鮮明的動作,而是連串精密佈局與計算之下的其中一環。既有拘捕行動,即隱含有調查行動、計劃行動、搜證行動,沒有了幹探,沒有了「咪郁」,只有一台台執法機器,是去情緒化的冷靜下棋。
而「執行」則是將所有行動「專業化」,更加中性,更加沒有人味,這不是成龍式神勇CID年代,而是無間道的對奕和計算。而且沒有人能夠質疑警方在拘捕過程中,是否有不恰當行為,因為每個人都只是「執行命令」,即是打份工,而且還很盡忠,所以不能怪責前線。
至於那個明顯多餘的「成功」,就是要替這類「行動」定位,預判警方今次是成功的、正確的,也將「拘捕了」與「未拘捕」之間,開了一道灰階光譜,留有反口餘地。
所以大量「實施管制措施」「完成調查工作」之類的對白湧現,沒錯,很礙眼很不爽快,但是背後卻有層層遞進的自我保護和效果計算,一句說話越冗長,背後的想法就越豐富,吊詭的是,這不代表更多有意義的訊息,相反是文字更加空洞,更加不著邊際,一般人所感覺到的大約只是警方很出色、很厲害、很專業,沒有其他了。
所謂惡質和病態就是這個意思,大機構不再是想傳遞具意義的訊息,任何說話都只為了建立形象與感覺。語言就是這麼一回事,架床疊屋就會製造到具有差別的效果,好像粗口諧音字,你分明就說了粗口,但因為隔了一重,於是「字面上」這不是粗口,也因此你就沒有「說」粗口,但你卻保留了粗口罵人的忿怒度,於是粗口諧音就成立了。
語文水平是與思考水平是直接相關,因為語意是一種很慎密的思考結果,每一套語言或語法發展出來,背後都來自很複雜的過程,所以最終只有具優秀思考能力的人,才可以駕御文字運用。為甚麼多看書會改善文筆?因為多看了書,對世事有多一層的認知及思辯,這種智慧才是文筆的真正動力,而不是把例句抄多幾次就懂。
The Nok
2 則留言:
在臺灣,新聞媒體是推波助瀾的幫兇,例如:做一個退貨的動作。很多人已經習慣這樣講廢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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