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收到稿費。寫了兩年的《車窗望》,其實一蚊也沒有袋過,那個「一 click 助養」也因為「網誌排行」被 Nuffnang 收編,所以不知不覺就消失了,現在這裏沒有任何現成的廣告贊助,寫 blog 完全是一個只講消費,不講收入的興趣。
但是一談到錢,似乎就俗氣起來,靈感、思考與文學創作,在人們的印象中,本來就應該是高貴的,不塵俗的;而更重要是,用價錢來衡量一篇文章,可能是種冒犯,3000元一篇文章,跟300元的文章,優劣從何談起?量化又如何可能?例如現在我為了100元寫一篇,到底代表甚麼水平?是可憐的少,還是意外的多?(為甚麼兩個選項看起來都像貶意的?)
而在香港最吊詭的地方,雖然創作是如此感覺崇高,文字、音樂、軟件與圖像,卻是早被習慣為免費的東西,由報紙專欄到流行曲到Windows到別人的照片,我們下載上載轉載,使用濫用棄用,根本不覺得是一回事。甚至,對於某些流行曲,你知啦,大家都說香港音樂是垃圾,所以某些人會直接講︰「我肯下載算你幸運啦,你想收錢我就聽其他囉。」
我也沒清高到說自己甚麼都付足錢,只不過既然自己也在創作,就不得不接受現實,在這種創作太崇高,同時又太低賤的情況下,收稿費是一種微妙的感覺。首先,有人願意付錢,這是極度令人高興的事,因為當中每一元,都是來自實在的肯定,不是隨口的客套的讚美,而是令人踏實的真實支持;然後,每一次創作,我都感受不到自己哪一句哪一字值得任何一元。
關於報酬,我總有個疑問。上班族,基本上就算辦不到任何事,整天在上網閒聊沖咖啡上廁所打瞌睡講是非性騷擾,公司都必須要給他發薪,要麼就炒掉他,否則絕不能從成果去衡量,只要他出席,就要付錢。
但是創作呢?如果創作不了甚麼出來,到底誰肯付錢?無論一個人背後裏付出幾多,為了一篇文章花去幾多時間,如果最後沒有成果,大概沒有人會給予報酬。當然問題是「何為有成果?」對於作者來說很滿意,但顧客不滿意,到底作者還有沒有權去收錢?站在工作者的立場看,不斷不斷地要求修改的客人,無視創作時間的付出,當然是無理;站在客人的角度看,說了這麼久都收不到需要的貨,還要付錢的話,被人搵笨的感覺最糟,再者,創作品可以重用還好,如果只是創意與概念,一旦說出來,就不再值錢。
而就在一篇文章被刊登後,我以讀者的身份去重溫,每次讀完,就覺得為甚麼我要付錢去看這麼一篇沒有實體,只有理念,即看即袋即棄的東西?
The Nok
2 則留言:
甚有同感.
如果為了賺稿費而寫,所寫的就已經不是當初想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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