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1

道德之想像 2之2

「推己及人」不過是小學生的道理,與耶穌教訓人「若要人怎樣待你,你便要怎樣待人」一樣,足足二千年,人類到底學懂了多少?

這是關乎想像力的問題。我們會尷尬,會「唔好意思」,會在別人看不到的情況下自律,這些都與兩個假設有關,就是「如果別人是我」或「如果我是別人」,我就會/不會如此行。這是一個非常強的道德理由,真的,假如我販毒,勸我甚麼會坐牢、害到別人甚麼甚麼,都不及想像自己就是吸毒孩子的父母如此充份,如此有力,這是一種近乎直觀的道德理據。甚至,不止於道德領域,在較為溫和的「公德」領域也是如此。

與此同時,這也是最弱的道德理由,因為根本我就不是別人。我打你,對,如果我想像我就是你,我就明白你會覺得很痛,但我本來就不是你,所以疼痛甚麼的,與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真正值得我思考的,不過是打完你之後,會有甚麼後果,例如會被其他人打之類。忽然之間,道德沒有了理由,變成了更簡單的利害考慮。

這是個議題,因為一個孩子成長,最起初總是conditioning,行為依據獎勵和懲罰,到底從何時開始,會變成根據道德觀念?也就是說,一個人相信某些行為是對的,僅僅因為它就是對,某些行為是錯的,只不過因為它是錯,而不再取決於它帶來甚結果,這種轉變是成長的重要課題。

如果由利害考慮變成推己及人,是一種成長的話,顯然有些人沒有成長過,直至老死都沒有道德想像力;亦似乎有些人成長過頭,例如某些環保狂熱份子或是素食者。但我更傾向相信,道德想像力,更依賴於社會和文化所給予的空間,就像我們說,創作想像力依賴於言論自由一樣,而這裏所需要的空間,就是對道德價值的信任。

想起自己小學時老師最常說甚麼嗎?就是「怎麼你們不懂得自律?看低年班的同學都比你們好」,其實不是我不懂自律,正好相反,我就是明白甚麼是自律,所以我會計算自律所帶來的好處,至少我清楚,在我的朋友之間,服從老師的好學生是沒有價值的,這樣我為甚麼要想像假設我是老師?如果一個地方,一整天吹捧經濟和發展,唯一接受的行為只是與政府合作賺錢,而行善卻擾亂公安是罪行的話,道德想像力當然就會窒息而死,取而代之就是最極端的利害精算。

香港人也不要太得意洋洋,一個富同情心卻貧窮的人,越來越被認為是太戇居了,雖未至於會因為地產商賺到了錢我們就大力吹捧,但心底裏還是說,如果自己也是搞地產就好了的話,其實早晚會有這一天。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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