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不起。忘不了。
眼前這個人是你熟悉的,也許有過恩,也許有過情,你知道這個人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有過一席位,但這刻,你記不起了,你記不起這冬天以前的一切,關於他的一切,你都記不起。
有時是相反。這個人曾經對你殘忍,曾經對你負心,你知道寬恕和放下之前,必須忘記,但你就是忘不了。你想忘記,你找方法忘記,忘不了。直至有一天,你忽然發現,啊,你忘記了。
遺忘是一件禮物,因為忘記了仇恨、痛苦和憂傷,使人能夠活下去,否則,有太多人只能看見幽暗的黑夜,卻等不到晨曦的曙光;明天會更好,對於無法忘記的人是一句空話。一隻蜜蜂無法忘記自己的巢,一隻母雞無法忘記自己的子女,一部電腦也不會忘記每一次的錯誤,除非你推倒重來,只有我們,可以遺忘。
換個角度,記得,也是一件禮物。如果你忘記自己受過傷,怎可能成長?如果你忘記自己的身份,怎可能好好計劃未來?嚴格來說,螞蟻儲糧過冬,不是牠記得,只是DNA的命令,母獅子保護幼獅,不是牠記得,而是天性的驅使。只有我們,有些事,不是天生的,不是遺傳的,我們卻要牢牢記住。
我是我,因為我們記住了,也因為我們忘記了。即是說,人類特有的記憶系統,才是我之所以是我的關鍵,所以我們都想知道,是甚麼使我記得,也是甚麼使我忘記。
例如忘記,是因為我們失去了線索。科學家說,我們有時忽然「啊,忘記了」,別人交帶要做的事忘記了,要交的功課忘記了,要說的話忘記了,並不是我們的記憶消失,就像電腦刪除文件,不,我們忘記是因為失去了提取線索。可以是一句話,可以是一段音樂,甚至是一個動作,有了線索我們就能把整件事記回來,除非我們緊張,除非我們情感出現波動。
但線索並不是靈丹。有一日,他坐在那裏已經半天,就像金魚一樣,五分鐘以前的事,他都記不起,但也像舊報紙,五十年前的事,總是忘不了。他幸福嗎?我怎麼知道。眺望最遠處的山邊,一道紅霞漸暗,人世間的事歸回人世間,只覺天氣有點冷。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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