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3

不會是明信片

一直以為明信片會式微的。就算不是消失,至少也會淪為陪襯品,只應該是孤單地瑟縮在機場小商舖或是巿區書店的一角,等待有心人來消費完最後一疊,然後成為集體回憶。

實在有太多理由不去買明信片了,試想像一個人忽然要看某個國家的風光,馬上去買張機票,不需要一萬元,也不用一星期,就有辦法從香港來回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然後返來耀武揚威一番;如果嫌貴,去買一本雜誌,例如國家地理雜誌,要多美有多美,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如果還是不想付錢,就上網下載圖片吧,甚至只要用youtube,連動的風景都可以看得到。

假的東西,或是別人影的東西,當然不及得親眼看到吧,所以你不會選擇下載圖片,而是會直接用相機拍下來。零消秏成本的數碼相,從根本地就代替了明信片吧?如果買明信片的唯一原因,就是通常明信片影得比較靚,那麼和下載回來的相有何不同呢?在當地買,倒不如在當地下載,然後在當地列印,反正其實商人們都是這樣做。

所以有的人,就直接在那裏影,在那裏曬,在那裏寄,仿彿又回到明信片最原始的年代,將自己當下的記憶影下再投射於紙上,然後寄給老朋友分享。「身在異鄉為異客」的異,其中之一,就在於我們有故鄉,亦有故友。那是一種「思」的情懷。

明信片也不是沒有努力過,剩下還在賣的相片,極端的美,令人懷疑不是合成,也至少執過顏色,或許是在高空俯瞰巿鎮全景,非要坐上直昇機才影得來的相,實在很賣力。還有一些賣概念,展現城巿中人有趣一面,例如有一張是矮女警用右手托住胖男警的屁股,無聊,誰會買呢?

相片,就一定要自己影的,尤其在香港。在香港,有甚麼是買不到的呢?買明信片的人,難道就不擔心在外國剛買完,回來後又在書店撞見?只有自己影的相,有自己的角度,有自己的時空,儲在自己的電腦中,由自己作為最後的觀賞者,最安全。

就算是同一個地方,同一個角度,自己影的好像就是有點不同。看著一幅幅親手拍攝的相片,滿溢的感情和回憶就會湧現,和冰冷的明信片完全不同。有說記憶,是不會遺忘的,我們想不起來,就只因為沒有了勾起回憶的線索,有了線索,無論是塵封得如何深層的往事,都會從箱子中展現光芒。對,就是那一日,那一個地方,那一個人。

亦因此,記憶是不能偽造的,陌生的照片,是無論如何都是陌生的,假如下載一幅圖片,合成我們的樣子在裏頭,就說這是我的旅行,能不荒謬嗎?而假如記憶真的不會遺忘,相片就有了永恆的價值,那是我們真實的生命。

所以,我們最害怕的,不是偽造,也不是遺忘,而是有一日,也許我們要否定相片中、當天裏的那一份感情,要背叛那曾經刻骨銘心的一段快樂時光,要強迫自己將溫暖的照片變成冰冷。「我後悔」這三個字,也許比起「我愛你」和「對不起」,還要困難。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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