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2

我唔識欣賞 2之2

一個人有感受,不一定要撰文,不一定要討論,他可以繪畫,他可以彈琴,他可以雕刻;而這個感受可以是失戀,可以是討厭政府,可以是對社會有不滿;於是,就有了藝術品。

其實整個故事,本來就是這麼簡單,如果我們對香港這個所謂文化沙漠,還希望種下一棵苗,期望有一日會變成綠洲,就要肩負起觀眾的責任︰去!告訴那些藝術家,你認為他的作品並沒有表達出他的意思。表達能力其實就是藝術作品的核心,尤其是如果它的價值重點在於意義,而我們包括創作者在內,必須接受有些人的表達力是較強,那就是天賦。

誰也希望一個作品人人看見,都會深受感動,然後體悟出作者的意思,對現實作出深刻的反省云云,但就算是相對熱門的文字創作,也沒幾個大師有如此功力,更何況是一幅畫;透過文字旁述來說明一幅畫的意義,也許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自尊心受挫;而最不堪的,是作為觀眾,是看完說明書後,還未能認同,你忍心說出真相,說出你不以為然嗎?這就是觀眾的責任。

人們或許有個恐懼,就是看見了王羲之的蘭亭序,以為是亂草,就像看見到Michael Jordan在罰球線起跳入樽,問「有甚麼了不起」,這可能是極大的羞恥,但為了讓大家釋恐,有幾點必須要說明︰

(一) 表面看起來很差,其實內含極高技藝和深度的作品,根本很少,如果有的話大概都是耳熟能詳的作品,或是作者的名字大概都會聽過,而大多數藝術家,正如各個領域一樣,都是平凡的人類,天才只有少數,大家本來都需要時間慢慢鍛練。

(二) 名家的作品並不代表名作,而多人讚賞的作品,亦可以是劣品,很多時一件作品會成為經典,也許是因為太多人認識和研究,為它而發展出一套理論和一堆故事,這些並不是作品本身的價值,這種衍生價值,並不會令你的批評變得無效。

(三) 未學過書法就批評書法,固然不智,但有些作品例如裝置藝術和電影,看不明為甚麼不能問?它們存在就是為了表達一種意義,對這個作品來說,一個會發問的觀眾,正好就是它續命的寶藥,透過與群眾對話,表達自身的想法,作品的存在才有價值;如果加上標籤還是無法令人有同感,顯然這個作品就失敗了,雖然世界上有些人會強解為「觀眾的不濟」。

(四) 最後一點,藝術作品不代表反常態,畫裏的人裸體、劇裏的人自殺、雕塑的女人沒有雙手,這些都不是人類的常態,觀眾們不要太快接受這種存在,而要思考為甚麼會是這樣,作者為甚麼要以這個樣貌示人,這個也是觀眾的責任。所以政府列經典藝術品為不雅,在這個角度而言,是一件好事。

不,我沒有期望香港人會忽然愛上藝術,但如果可以的話,停止再用「觀點與角度」或是「不是用腦而要用心去感受」之類,為差勁的作品開脫,我相信香港裏,還是有很多人,願意擴闊自己的美學胸襟,接受K歌之外的音樂、漫畫以外的畫作、或是變型金剛以外的電影。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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