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當有一個人不合群

早前帶女兒去公眾室內兒童遊樂場玩,其實只是一間房,裏面舖滿軟膠地墊,然後有十來個卡通軟膠磚,剛好可以一個小孩抱起一件的大小,然後他們就在房裏盡情叫、盡情跳、盡情跑之類。其實跑是不可以的,不過只要看來不太危險,大家還是隨隨便便就算。

通常孩子們都是各自玩,各自拿一塊磚來騎、踏、推之類,但有時候,大家忽然會想到排列起來,變成一條獨木橋,又或是堆疊起來,變成堡壘,那麼似乎就會更好玩。於是大家就很努力一起堆。

問題來了,如果有一個小孩子不想這樣玩呢?他堅持獨自玩的話,其他小孩子會怎樣應對?這是個很有趣的情況,也正正是成人世界的縮影。

可能你會說,一個半個不想玩又有甚麼問題?但看在帶頭玩的孩子眼中,事情並不如此。首先,少一個人玩樂趣就會少一點;其次,孩子們很多時都只是跟大隊,或沒甚麼主意,有一個堅持走的話,的確會帶動多兩三個跟著走,然後整個遊戲可能就沒戲唱下去。而且,撇除個人面子問題,在發起人看來,分明一起玩是好玩得多,卻因為一兩個人,而「團結」不起來,然後要玩沒那麼好的遊戲,已經昇華到「小孩子的正義」這個層面。

當然,畢竟是小孩子,他們又沒有那麼決絕的,有時不想玩的人只是口頭這麼說,始終受限於群眾力,還不會太快就脫隊,僅僅是引起部份人的蠢蠢欲動。那發起人應該怎麼做?如果他請教你,你會教他用甚麼方法去處理這情況?

我猜不少人會覺得用「民主」方式去處理,而最共識的「民主形式」就是投票,即是少數服從多數,強逼不想玩的人,獻出自己的膠磚,然後一起玩。但大家都知道,這個正是所謂「多數人的暴政」……再討論下去,就是民主即公平及漫長對話,然後比較專制效率與民主程序優劣,結論通常是犧性一時的效率及快感,換來避免最差的結局 ── 不是沒得玩,而是流血收場。這是常識,不用再談。

更重要的是,當小孩子處理矛盾,有一個更基礎,更重要的原則必須學懂,就是「人要接受不如意的結局」,也就是在一個公平競爭與對話的環境之下,小孩子要接受「輸」,不能一輸就打人、拉隊走或者大吵大鬧,因為那才是真正的失敗。

沒錯,以「民主」方式去解決問題,真正的重點並不是得到自己想要的結局,而是「共識一個大家都接受的公平決議方式,然後不論結果怎樣都去接受」,也就是所謂 Fair Play。如果小孩子要從玩耍中學會甚麼,那就一定是這個。

這是很困難的。因為當你覺得自己比身邊的人都優秀,而群眾的選擇卻令事情趨向惡化的時候,還能不能坦然接受?當你發覺孩子在普通甄選程序中,其實沒有突圍的水準時,還可不可坦然接受?抑或,不擇手段,就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我會斷然,有這種傾向的話,人生並不會快樂,而最可惜的是,香港人就是不懂得 fair play,就是從來都不快樂。

可惜有更多香港人的本質,還是迷戀權力,對力量深信不疑,有權力時食到盡,沒有權力時則要求 Fair play,這才是悲劇。從小事做起,由不要貪一張紙巾,一支牙籤開始。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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