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忌是人的常態,因為「我」是透過一連串欣賞與認同而建造,失去了這些根基,失去自信,恐怕生存下去的價值都搖搖欲墜,所謂「何必有我」其實就是失望的最終點,所以人要妒忌。
在朋友圈中,他擅長唱歌,而且聲線還有點像陳奕迅,每次出去唱k他都受到邀請,嘛,免費參加演唱會似的。反正受歡迎,他就表現得謙恭有禮,點歌都總會你推我讓,不爭mic,因為,只要他唱,別人就會聽。然後,圈子裏多了另一個朋友,唱得比他還好,而且聲線更似陳奕迅,既生瑜,何生亮,陳奕迅沒有一首自己跟自己的合唱歌,所以從此不知所措。
只不過是一個隨口的例子,打籃球、踢足球、讀書、遊戲、外表、身材,每一樣你感到自豪又驕傲的地方,總會有一兩個比你更好的人,然後除了妒忌,我們可以做甚麼?
有如一團火,妒忌可以成為進步的強大動力,找到一個對手,無論是砍掉重練自己的強項,在原點中重新成為最佳,追上他,把妒忌的火炬交到他手上,然後超越他,今次待他妒忌自己了;又或是承認對方的優秀,然後在另一個領域之中從新開始,一個人能夠爬到頂峰,理所當然具備某些成功特質,把它挪移到第二個項目,因為你可以在另一個世界跟這個對手平起平坐,脫離妒忌。
這是一種fair play的快樂,不服輸,在人生遊戲裏成功與失敗不斷交替,很快樂,當一個人領略得到,恭喜,你是成年人。為甚麼年輕人沉迷偶像?而且獨自享受都不夠,還要一人至少找一個對象來喜愛,這才算得上快樂,為甚麼?因為追星、追劇、追潮流,這些不是競爭,不需要妒忌,堂而皇之的各花入各眼,不用處理妒忌之火,這就是所謂的純真友情,直至第一次公開考試。
放榜了,你開始明白甚麼叫做妒忌,而且是惡質的「見不得別人好」,開始抱怨上天的不公平,開始以為人家的成功來自於邪道,開始忿恨那些比自己好的人,無端不喜歡人家的好運。這就是轉捩點,到底是約束了妒忌轉化成動力,抑或縱容妒火,從此活在黑暗裏酸溜溜的,只求別人活得比自己差,就看今朝。
怪不得別人,選擇寧願別人比自己差,是一個不能自拔的網,再也沒有驅動力去享受人生,有如遊戲開了金手指,不死身、無限復活,不是你變強了,而是你把遊戲改成垃圾,你親手把它毁掉,於是你砰啪一聲,把手制丟掉,浪費一生。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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