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發明「性工作者」呢?
為了替妓女脫恥,創造一個用中文寫出來的外語,幾乎就要說服我,當娼妓本來就沒甚麼大不了。事實也許就不是甚麼大事,用自己的身體去換取酬勞,差不多是全人類都在做的事,越窮的人,出賣得越徹底,因為他們除了身體,已經沒有值錢的東西了。這樣說來,做妓女不但不可恥,甚至是社會的錯,遇見妓女,應該感到羞恥的是我們呀。作為一個富道德感的人,怎麼可以容忍世界上有人因為貧窮而賣淫?這就是笑貧不笑娼的正解。
但妓女有錢就會變得可恥嗎?如果你是信奉性工作者的人,答案應該是不,因為妓女是職業的一種,都是打一份工,有甚麼好羞恥?那麼說來,認為妓女是職業的人,就是創造「性工作者」的人了。賣淫,不就是賣嗎?和賣菜說起來,真的談不上分別。
當然,妓女和小偷、山賊之類的分別,在於妓女沒有傷害過誰,既然社會共識是「沒有影響別人的事都可以做」,那麼歧視妓女這種行為,就是最要不得了,我們是在傷害一些沒有傷害人的人呢,還要打著道德的旗幟,站在道德的高地,多麼的明光社?
話說回來,「防止影響兒童」真是塊免死金牌,擺明車馬地在歧視妓女,卻仿彿為了保護兒童。事實上,打壓妓女對兒童有甚麼幫助?若果兒童認識有人在賣淫又如何?當然沒有答案,因為「影響」一詞本質上是內在的,尤其是兒童根本無法有效表達出來,行為改變的理由都是任人騎劫的。當然,法庭不是那麼說,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幾乎無須審判,馬上行刑。
既然如此,為甚麼要糾正「援助交際」呢?倡議者說,因為援助交際粉飾了少女賣淫這個行為,所以應該被取締,以避免少女們以為這是潮流,跟風而學習。日本最初怎樣演譯已經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香港人覺得這個字,斯文得多了。上網尋找要付錢的性伴侶,不再是粗鄙「叫雞」,好像在唐樓的純粹租房,隨便找張雙人床,傾妥價錢後便草草了事,食罷事後煙就放下五百找回三百,還要害怕被朋友見到。不!援交幾乎等於做個女朋友,不過有時行街睇戲的部份要跳過,直接就進入高潮,如果有的話。
但是在印象中,援交應該是高級得多,因為那些少女都不是專業妓女,她們只是普通的女孩子。
這可叫人忿怒了。反對賣淫的當然忿怒,因為明明都在賣淫,卻表現得好像在做正常生意;支持性工作者的當然更忿怒,因為他們的自以為普通少女,不就是在說明妓女是一種異類?那麼,恐怕只剩下網上一班找不到女友的電車男,會真正支援了。
不過,要是深一層去看,自詡為援交少女,不就是性解放的勝利嗎?不再拘泥於性是愛的附屬品,不再拘泥於性是尊嚴所在,不再拘泥於肉體的無價,這恐怕是人類的進步啊。
教唆別人做不道德的事這條罪行,我可承擔不起,但以事論事,支持性工作者的人,請努力支持援交的高尚感覺,主動向他們派發避孕套,及教導供求的商業理論,以香港少女的質素,實在有機會成為第五大經濟支柱,不但推動社會進步,更帶動消費增長。第一要緊,是爭取革新法律,替援交少女拆牆鬆縛,不再害怕公開兜客吧。
我最討厭雙重標準。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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