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電視播了一首兒歌叫「友愛不變」,當時我覺得非常難聽,由旋律到唱腔都極差,而結局是,即使長大後還牢牢記得這首歌。按道理,一個人遇到討厭的事情,應該要遠遠避開、徹底隔離才算合理,真實的情況,卻是我們會反覆思考它、咀嚼它、批判它,不斷在腦裏消化我們所討厭的部份,不斷強化我們討厭它的原因,然後這事情就變成我們無法分割的血與肉。
著名足球教練摩連奴有這句︰「喜歡我的人追隨我,討厭我的人關注我。」不論你是不是喜歡這個人,但他事實上引伸出一個真理,就是人類或愛或恨,就是無法脫離任何令他們心神恍惚與動情的事物。
我越討厭一首歌,我就越要唱出那句核突的歌詞,正如我越討厭一個人,我就越要窺看他的 fb status 和消息,越想挑出他生活裏的任何錯誤,越加放大他行為裏的些微瑕疵,將一個我所討厭的東西,變成我前進路上的巨人,無處躲避。
所謂「枉讀聖賢書」大概就是這種,因為我們讀那麼多書,學那麼多信仰與哲學,不外乎就是要得到一種足以「脫俗」的心境。所謂脫俗,就是能夠免於仿如反射動作的七情六慾,在春風得意時懷感恩之心,在被指責時能虛心反省,在群眾圍審公敵時保持理智,而更重要是,能夠放開和放棄自己討厭而忌恨的事物。
我們很容易會用「仗義執言」「為正義而戰」來合理化自己的執著,我們一直關注那些討厭的人,因為我們要糾正他的錯誤,指出他的惡劣等等。或許你真的是正確一方,但並沒有因此而消解過內心執迷的這個現實,而這種狀態的真實名字,就是 Loser。
Facebook 的「Like」是個相當耐人尋味的功能,因為有無數的人,like 了他們所討厭的東西,follow 他們不喜歡的敵人,看來是個相當吊詭的行為;但換個想法,fb 其實早早就破紅塵的告訴你,施主,不 like 的東西就無謂 like 了,放過自己放過別人,由今日開始,unlike 你討厭的人和頁,重新出發吧。
The N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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