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特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先生︰
早前黎局長於記者會上,就強姦案數字上升的問題,建議「年輕女性不要喝太多酒」,本會現作出強烈譴責,因為閣下陳述失實、歪曲是非、顛倒受害者。
首先,這言論實際意思是指「喝得太多酒的女性更容易被侵犯」,明顯是侮辱了強姦犯,因為強姦犯並不會作出差別待遇,這種論述描寫強姦犯總是捨難取易,基本上就貶低了強姦犯的意志與行動力。當強姦犯要強姦時,絕對是隨機抽樣,遇清醒姦清醒,遇醉貓強醉貓,與女性的反抗能力毫無關係,怎麼可能會出現「喝得太多酒會增加被姦風險」?Totally Ridiculous。
除此之外,由於喝酒是正常社交活動,這言論也暗示女性會因為喝醉而被朋友侵犯,也是另一錯誤指控,因為強姦犯想犯案的時候,並不會但求就手,絕對可能由旺角專門乘車到元朗然後在路中心強姦一個從不認識的女性。
基本上黎局長主要是對強姦犯認知錯誤,其實本會都是有原則、堅持、團結、無私、進步的犯人,不想強姦的時候,就算年輕女性穿著 deep v 短裙大露背,打出兩半球騷長腿,把牛奶滴到胸口上,我們都完全不會因此而強姦;相反,如果想強姦的時候,就算你用黑色不透光垃圾膠袋全身笠住,只露出頭髮以茲識別,強姦犯一樣會性侵犯你。
而且黎局長也犯了 Blame the victim 謬誤,印度個個月都有輪姦案,難道政府就要建議年輕女性不要穿著 deep v 短裙大露背一個人前去印度自由行嗎?完全錯誤。身為局長,應該公佈強姦數字,然後譴責強姦犯,不停呼籲強姦犯切勿以身試法,至於女性做甚麼、穿甚麼,跟你的公職無關,女性也絕不應該負上任何責任。
所以,就黎局長把強姦案風險與女性行為掛勾,是完全貶低強姦犯自主侵犯的個人意志,本會就此表示強烈抗議,請黎局長還是轉行當一個保安好了。
國際強姦犯協會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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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純屬無聊老作,有關協會絕對虛構,請各位不要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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