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4

性解放

(image: wikipedia)

有些人相信在性解放後,不論男人或女人,都不再被固有的狹窄性觀念所束縛,擁有了同樣充份的自主權,而原本由性延伸至社會角色的各種限制,亦隨之改變,只是這種理想依然遙遙無期。是誰在妨礙這種「烏托邦」?背後的複雜關係,並非僅僅保守份子 vs 前衛份子的戰爭。

關於性解放的關鍵難題之一,是絕大多數的性行為,除了自慰之類,都是建立於至少兩人的意願與互動。所謂最「正常」或傳統的性互動,就是一男一女,在達到成年的階段,於充份合乎社會契約下,你情我願地以性器官交合,這幾乎是每個人都不會反對的標準動作。而假如有性行為不乎標準裏的任何一環,也就是各類性癖,則有機會被視為異端,這是很容易理解的。

例如同性戀就在改變參與者的角色,孌童癖、人獸交、婚外性、婚前性、召妓、甚至 SM、肛交、強姦、各種重口味之類,都是在牴觸著傳統標準性愛的某一環,有些在現代社會已很被接受,例如婚前性或是 SM,但有些則受限各種原因,例如為保護未有自我保護意識及能力的小孩子,於是禁止未成年的性行為,而總體來說,大原則還是「你情我願」這種自由主義社會的核心價值︰既然大家都同意,就沒話好說,同性戀也是在這種背景下,終於能夠被主流群眾支持。(至少表面上)

當然,「你情我願」本身並不是一種理想或充份的條件,因為一個 8 歲的雛妓,跟一個 45 歲的大叔做生意時,也許是真金白銀你情我願,但任何文明的現代社會,都不能接受這是真實意義、合乎理性的自願性行為。背後的想法是︰如果 8 歲女孩具有充份的知識及自主性,必然會拒絕這個交易,這是缺乏教育及過於貧窮下產生的悲劇,由於改變不了她的背景,現實的手段就是檢控光顧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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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為複雜的情況是,我們不會接受「非你情我願」的性交例如強姦,但是當性癖屬於一種社會層面的現象時,則變得難以解決。

例如對很多男人來說,女人的保守,或曰「密密實實」恰好是喚起他們性興奮的重要來源,若隱若現的「秘密」是一種常見的性刺激,如果看得多了看得清了,反而失去興趣。換言之,懂得隱藏的女性更容易吸引男性,這種說法在很多所謂兩性文章中早就耳熟能詳,也是各種戲劇的常見橋段。

而這種要求女性保守的性癖,本來也可屬於「你情我願」的個別例子,即是你和你自己的伴侶玩保守 Play,旁人無權說三道四。但現實情況是,擁有這性癖的人數已達現象級,甚至無法分辨它是後天教育抑或先天取向使然,後來更發展出一種社會契約、道德觀念,凡是主動進取求偶、穿衣布少的更會被同為女性的斥責為婊子、發姣、放蕩,而男性就視之為玩物,不敢投放感情,以懲罰不合遊戲規則的女性。

對於平權份子來說,這當然是不能接受的結局,但要處理的包括「這種最終影響社會的集體性癖,應該否定嗎?」、「當女性們都加入這種反差式性癖互動時,要如何讓個體選擇得到保護?」及「假如這性癖真的是天性使然,扭出一個性解放的社會,是否最終危及社會的性互動?」

情況有點像「女性普遍性慾遠少於男性」這種觀念,不單難以界定它是教育出來,抑或是真實的生理分別,並由此衍生非常多的社會規範及道德法律。例如一般「只有男強姦女」就是典型產物,要如何解決,其困難度並不像「總之兩情相悅就可以結婚啦」的同性婚姻議題可以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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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決性解放的關卡,不是打倒一個半個的保守派就可以完成,其核心或原點更重要是「性想像力」,不是性幻想,而是一種對於各種性現象落實後的社會想像。很多性解放的難題,都在於人們無法想像,當 xxxx 的時候,社會將會變得怎樣。典型的對白就是「如果男人和男人可以結婚,還有人生仔嗎?世界末日了」這種毫無想像力的感覺。

試想像一個完全性解放的世界,所有人夏天時按需要衣不蔽體,盡露三點走在街上,然後隨時隨地可以做愛或自慰,在巴士裏,在公園裏,在課室裏,然後男男女女隨意群交,不限性別與品種,不限體位及道具。再簡單來說,變得與進食一樣,基本上不再有道德枷鎖。

世界末日嗎?還有人工作嗎?男人不會整天扯旗嗎?不會精盡人亡嗎?不,其實合理地想,就像進食一樣,人們慢慢自會建立一套無關道德的行為標準,例如大家上課時自然不會進食,會專心聽老師的話,天體營也不是整天做愛;再者,男人一天可以多少炮呢?(女人好像無限制?) 再者,當一街都是裸體,第一天可能很興奮,第三個月應該就無感覺了,大概連 AV 網站都要結業,試問誰會故意上網看別人吃晚飯?呃,還是有的……

但問題還是,到了這個光景,那些以「秘密」「禁忌」「越軌」「壓抑」作為性癖燃料的人,可以轉型並維持他們的性慾嗎?這些還是有待解決的謎題,但至少,從同性戀平權的發展史參考,使用更多文學、藝術、電影的方式,讓人們能夠想像「XXX 之後的社會將變成怎樣」,會是相當重要的一步,單純否定那些喜好壓抑異性的性癖,並不會真正帶來明天。

The Nok

2015-10-30

做 FB 頁管理員會遇上的 10 件事


非正式統計,每 10 個人裏有 4 個人開過 fb page 或 group,而當中有一至兩人更擁有至少 3 個 page / group,基本上可說全民管理員。而做了管理員,只要有一定粉絲數量,就會遇上這 10 件事︰

1) 小編是一種自稱,但其他人留言都叫你做小編,狂叫,叫到你都覺得面紅耳熱。

2) 你沒有刪除留言,只是 FB 會因應長度、連結、Tagging 等各種理由自動 hide 掉,又或根本是系統問題出錯,但最後人們以為你刪留言而鬧事。

3) 有些人留言很沒水準,斷章取義,上綱上線,毫無邏輯可言,一旦回覆他,會陷入有失身份的泥漿摔角,只能默默忍耐等他自己離開。

4) 有些中國網民會翻牆出來,說你的 FB 頁迷信美式民主。

5) 有些中國網民身處美國加拿大澳洲的大學 / 地區,然後說你們港台 FB 頁迷信美式民主。

6) 虛假和未經證實的圖文,比起你澄清真相的圖文,傳播能力高 100 倍,看著可憐的 share 數字令你對人類感到絕望。

7) 你出了一個很有創意、好玩、有趣的 status / 圖 / 文 / 影片,而 30 秒之後就出現在其他 page 上,當然連 credit 都沒有。

8) 你是經 fb 正規官方途徑賣廣告 (不是買 like),然後發現都是台灣人多,甚至有孟加拉、印度和泰國的人 like 你。

9) 後來你覺得原創和理性都沒甚麼用,轉做純抽水、搞笑、用回 icq 年代的圖文大家笑下更多 like,所以你和其他 page 已經沒有分別,但數據比以前好。

10) 你一個星期沒有出 feed,但你的 fans 其實沒有發覺。

The Nok

2015-08-14

說服與 Askhole


從 Asshole 演變過來的 Askhole,取混蛋的本意成為愛發問的混蛋。幾乎無處不在,喜歡「不斷尋求別人的意見」,然後只聽到自己想聽的東西,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次,兩次,三次,Askhole 就是這個意思。

現實是,並非每個人的意見都是好的,而吊詭地,愚蠢的人無法判斷意見,聰明的人則不需依賴意見,殊途同歸最後大家都有自己的答案,所謂問意見最後問的其實都是自己,而聽意見最想聽的,亦只是自己預設了的答案。最重要是,滿足心裏一種隱隱的「感覺」,也就是那種「你是對的」獲得支持的快樂。

這樣說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會遇上 Askhole,同時自己也會成為 Askhole,分別只是嚴重的程度,那麼「說服」還是一樣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嗎?

曾經以為,能夠把問題的核心找出來,再輔以充份的理據,無可反駁的推論,就可以說服到別人。但事實上,說服並不是一個理性的過程,人們並非透過修正行為,來調整認知與事實之間的差異和不平衡,而是透過否認、轉移視線、各種思考謬誤,來讓自己心裏好過一點。真相越是擺在眼前,人的逆反心理就越強烈,個人的錯誤越是顯而易見,人就越不能接受自己必須要改正的事實。

換言之,說服在現實裏,其實是個「動情」的過程,令對方產生恐懼、令對方喜歡你、令對方感覺良好,他們就會接受你所提的意見,即使論證有漏洞,即使建議有不足,但對方就是能夠包容接受得到,然後被說服,被改變。

所以辯論比賽與現實說服,呈現一個剛好相反,卻又感覺詭異的狀態。辯論比賽必須堅守立場,但論證卻必須理性有據;現實說服其實毋須堅守立場,而論證亦不重視理性,重點是如何讓對方感情上動搖。

在一個喜歡陳述理據、分析推理的人來看,種種透過心理攻擊,來達至說服的手段,感覺都似是旁門左道,是一種非理性的強制技術,其實不太情願使用。因為「你接受我的建議,是應該出於判斷、審視與理解,而不是因為我靚仔。」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是對理性的一種侮辱。

所以,就連「說服」都會出現一種為做而做的情況,「反正我說了,他聽不聽是他自己的事」,沒錯,我知道還有幾十種手段,可以讓一個人最終服從,但在自尊面前,還是情願他不聽就算。反正 Askhole 是值得自取滅亡的。

The Nok

2015-07-11

念念不忘的三個女歌聲


真的是「女歌聲」沒有寫錯。對於我來說,音樂是一種記憶,一種把抽象的情緒、狀態與感覺兼收起來的資料夾,只要當下與一首歌聯結上,每重播同一首歌,相同的感受就會湧現、回味。

此之所以很多人以為新歌不及舊歌,其實無論編曲、填詞、演繹,不少新曲早就遠超舊作,但回憶與情感往往是一首歌的核心,就因為唱起來「有味道」所以喜歡它,那麼厚厚裝載著過去的曲子,份量自然不同。

(一) 「明知故犯」的許美靜

關於許美靜,其實我只認識兩首歌︰傾城、明知故犯。都好喜歡。當時我還只是初中,對於男女感情充滿想像,充滿了浪漫化的記憶,一種很容易自憐自戀自行幻想的狀態,一首完全與年齡不相襯的歌曲,成為了一個重要的青春期回憶。

後來許美靜是國語歌最紅,然後消失了,但我最記得的還是「明知故犯」裏的許美靜。



(二) 「十分傻」的車沅沅

好像應該叫車婉婉才對,但反正大家都知道是誰,而似乎最記得的還是她在劇集「皆大歡喜」裏做萬貴妃。我最記得的,則是她唱「十分傻」。

印象中那是某年的暑假下午,電視上沒有好看的卡通片,只有播完又播的本周挑戰歌,這首懶洋洋、音調跳脫、MV 迷迷離離的歌曲,成為了一個夏日的意識,整首歌幾乎到了今天還記得怎樣唱。很多人說車婉婉是個好歌手,但註定在香港不會紅。(到底是不是暑假呢?記憶混集了很多東西,或許根本沒有在夏天播過,卻奇妙地連結在一起)

Youtube 沒有「十分傻」,但有她去年一首新歌,也很喜歡。只是這已經不是當年的車沅沅。



(三) 「飄雪」的陳慧嫻

很上一代、很飛圖唱片、很家居卡拉OK 的感覺,不知道為甚麼那時候家人很喜歡唱「飄雪」,而它就代表了我半個童年。

那時候還會唱「用心良苦」和「新鴛鴦蝴蝶夢」,不屬於我的年代,卻一直記到現在,只是當日的陳慧嫻不會再出現,就算是現在的糖妹都不是她,那個八、九十年代、未 97 大限、機場還在九龍的世界,已是回憶。



再數下去,還會有「一人有一個夢想」「愛心一百次」「小白船」和「某年仲夏」,一個由女歌聲構築起來的童年世界,叫人念念不忘。

The Nok

2015-07-04

踏實與離地

(image credit: Euku)


清醒,就會痛苦,是不變的道理。所以不要和豬吵架,因為牠永遠不知道你對、不覺得你對、不認同你對,豬就是豬,你比牠清醒,也因此你比牠痛苦。當所有人都喜歡跟著傳媒和互聯網瞎起鬨、忿怒、亂罵,你很清醒,你有同理心,你重視對錯黑白與邏輯,所以你也會比較痛苦。做人清醒就會痛苦。

要紓解人生痛苦,「離地」是一個選擇,如果不離地,生活確是很難繼續下去。

所謂離地,原出處是指摘那些中產家庭,有不錯的生活與職業,無法理解人們困苦的生活、和對公平公義的渴求,然後站在道德高地、建制陣營,批評學生、基層、與社運人士的努力。

但是在離地中產來看,轉個角度,離地的卻是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因為民主自由本質就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而理想就是抽象的、概念的、沒有即時性的。例如就算落實普選,今日買不起樓的人,一樣買不起樓,今日找不到工作的人,一樣找不到工作,而社會上的不公不義亦不輕易消失,所謂平等的機會仍很難落實。站在另一個立場來看離地,增值進修、投資炒股、建立人脈才是最「腳踏實地」,最有機會實現的事情,至少對你個人而言。

但腳踏實地就是最痛苦的,因為那是純粹利益與效率的計算,是只看到數字,看不到意義的世界,每樣事情都有一個金額,Your face your fate,成功看父幹,要忍耐別人的踐踏,有機會就要踐踏別人,可以貪就貪,可以搶就搶之類。這是最血淋淋的真實世界。

追求普世價值,企圖從根本去改變社會,是離地,卻也是讓「人」在社會裏喘一口氣的方式。就像一個半身不遂的人、臉被毀容的人,生存的意志,就是靠一些離地的理念或信念支撐,只看現實的話,自殺隨時是最合理的選擇。

只要你夠清醒的話,現實就是很痛苦的,你會發現豬太多,人太少,你甚至會質疑自己所追求的價值,尤其是造福人類的事情,本質上有沒有意義。一旦清醒,發現不容易改變世界,就會想沉醉到其實大家都知道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像各大 NGO 和慈善企業,為做而做。

踏實與離地,是一種內心永遠交戰的狀態,有時很仔細去批判自己與他人的行為,有時又很豁達地追求夢中的理想 (而不可得),反覆來回,終此一生。

The Nok

2015-06-29

婚姻的崩壞

(image: Allan Ajifo)



最古老的職業是賣淫,而最古老的制度是婚姻,這樣並列起來,好像暗示著兩者有一種微妙的關連。至少,會覺得婚姻的出現,可以理解為處理賣淫所無法解決的事 (或倒轉),換言之,婚姻擁有解決性欲以外的價值和意義,而婚姻裏常見人們失去性欲,也因此出現賣淫之類。

婚姻的答案,也不外乎是求生價值、社會價值、經濟價值之類,而這大多數價值,在一個都市化的現代社會,已所剩無幾,所謂一紙婚書就是這個意思。倒過來,反而是人類極力去為婚姻增添附加價值,例如合併報稅,例如以家庭本位的福利制度,另外亦習慣於以「結婚」暗示為愛情故事的美好結局,例如描述為「修成正果」之類,當然亦大肆美好化「婚姻長久」的例子,及盡情悲劇化「孤獨終老」的個案,所謂「結婚是人生必經階段、最好結局」,大部份是教育而來的。

只是從現實來看,「婚姻制度」本身已然相當衰老,不婚率、離婚率的高,展示早被很多人厭棄,覺得可有可無,靠著所謂「穿婚紗的夢」「一生人一次」「豪華婚宴當主角」「愛情要一生一世」之類的浪漫激情,來支撐起這個制度,換來往後幾十年,很多人發覺其實意義不大,但也繼續無妨的「已婚狀態」。

不可能否定總有些甜蜜終生的老夫老妻,但絕大多數的夫妻,都沒有這種幾生修來的幸運,建立了一個平平淡淡的家庭,然後結束人生,才是最普遍的狀況。也因此,不結婚,然後發現其實沒甚麼大不了,才會是未來世界最正常的狀態。

所以,與其說同性婚姻過於前衛,不如說,這是極其保守、重新肯定婚姻之於愛情的內在價值,不是求生,不是社會結構,不是經濟價值,而是關於「承諾」作為愛情的基礎、合約和續命劑。

愛情本身是一種精神病,本來就是一時衝動,但這種衝動,在經過人類反覆歌頌,已經昇華到值得以一生來保存的剎那煙火。就像大多數人,幾個月至幾年間最甜蜜的關係,在婚姻的契約下,可以斷斷續續於往後幾十年,偶爾重燃或回味,讓人覺得總算活過一次。而這種精神,在現代婚姻下早就消失,被視為一種自欺欺人的商業陰謀和消費口號。

與其說同性婚姻令制度崩壞,不如說婚姻制度早就崩壞,而同志們趕上了尾班車。所以,等了三十八年,終於可以結婚的一對同性戀者,會不會三年後就離婚呢?答案倒是令人頗為期待。從離婚率去比較同性和異性戀,似是頗值得研究的題目。

The Nok

2015-04-09

死的不是文學

沒有人讀的書,有沒有存在價值?其實靠著資助、公帑來支撐的,不止是文學,還有很多藝術、創作、哲學,甚至科研都難以避免。單純以市場和銷量來判斷事物的高低,大概脫離了現代社會的合理認知。

但錢還是有限,垃圾也是太多,例如我認為所有星座分析書都是毫無意義,但誰有資格作法官,判斷公款要用在誰的身上?部份人認為完全沒有,所以只能交給票房,由銷量作唯一客觀標準。但自由市場顯然不能平衡大眾所無法消化的高端產業,於是合理的機制,是由專家組成一個認證體系,以盡可能把具質素的事物保留下來,並等待大眾成長,又或讓高端衍生出流行產物,或可自給自足。

我在中學時因為教科書有白先勇的〈驀然回首〉,就讀了他一些小說散文,又因為朱自清的〈背影〉,又讀了他更多作品,後來還讀了巴金的「家春秋」和「霧雨電」兩個系列,又或三毛甚至老舍的一些作品。當時中文老師跟我說︰「想不到你讀那麼悶的東西。」

那時我才發覺,原來讀一本書,最重要考慮的,未必是一本書是否值得讀,而是讀起來悶不悶。就算這不是真理,但至少身邊的人,甚至老師都會這樣想。

很多人覺得,這個時代的人已經不閱讀,在網路「多過三句唔會睇」幾成定律;就算讀,都是困在回音箱,只看自己認定的東西,所謂「讀者跟作者進行思辯」僅為一種理想;又或一切都講求 soundbite,不做標題黨,不民粹不煽情不誇張,就沒有任何讀者。這種氣氛底下,追求文學創作,甚至僅為文字上的精煉,也變得甚是多餘。

要把問題歸咎於時代很容易,然而有些人性的核心,還是不會變的,例如人們依然渴求心靈的滿足,即使澎湃的網路資訊可以麻木感官,讓人一直看著手機,但是人亦會成長,亦會覺醒,需要越來越多讓人精神飽滿的文字,要求也會越來越高。

※※※

早幾年聽說人們把香港流行曲歌詞列入文學課裏,還上了報紙,在我看來,這應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文學本來就是平常生活裏周遭的文字。《水調歌頭》本來就是歌,不知道那時算不算流行曲;羅密歐與茱麗葉本來就是劇本,但不是在 TVB 播,而是在舞台上演。

不知道從哪時開始,香港人把「閱讀」與「文學」捧到上天那麼高,好像閱讀是很張愛玲很高貴高級,而文學又是那麼諾貝爾那麼高深艱澀,於是呈現一種割裂的狀態︰我們上網看博客、寫潮文、讀劇本、唱歌詞通通都不算文學,也不敢稱為文學,只有未聽過的作者、未揭過的書本、未見過的用字才算為文學,並敬而遠之。驚好悶。

與其說人們想去認識甚麼是文學,不如說,我們好像一直在把各種東西排斥於文學之外,這不算,那也不算。這讓我想起另一邊廂的哲學。雖然沒有哲學人把黃子華甚至李小龍的理論,當成真正的學術作推論研讀,但亦會任憑群眾把他們聯想到哲學,成為學術在普通人中間的一種代表、一種形象、一種世俗的形態。

當然總會有些人,讀了兩本李天命,就自以為哲學家,講句早晨都要語理分析一下,令人煩厭,亦有那些偽哲學如「心靈雞湯」,延續自古 (柏拉圖) 年代就有的廢話,但凡此種種,卻有可能導向《蘇菲的世界》,讓人慢慢接觸深入的思考與探索,構築一個有梯級的學術體系金字塔。

文學不是沒有專家,也不是沒有大師,沒有的,是整個社會對體系的信任。人們對專家不信任,對創作人不信任,甚至對作品也不信任,因為我不認識你,你也不認同我。

※※※

這十年來,很多精彩的文字創作是被忽略,或是沒有得到應有的欣賞。有的是歌詞,有的是 blogger,有的是專欄,有的是廣告,有的是潮文,有的是劇本,有的是網路小說,有的是球評影評政評。但是當「文學界」僅僅為「出版界」,沒有出版的就沒有受到文學上的重視,那麼在這個沒有人買書,沒有人在地鐵捧讀的年代,自然出現所謂「文學已死」的結論,雖然事實並非如此。

是因為有很多粗口講得很精煉的 Blogger 或 FB activists,人們才會感受到廣東話粗口的魅力;也因為很多一氣呵成、笑中有淚的奇異潮文,我們才發現文字是如何激發起想像力。雖然我們不齒於內容農場的誇張標題與虛假內文,但這種下標題的方式,卻實在改變了整個網路文字生態,甚至寫作人的思維。

語言和文字一直在改變,以配合人類生活方式的演化,和寡不一定源於曲高。

The Nok

2015-02-22

[食評]營多杯裝撈麵


營多撈麵是大學時代的恩物,當年還只是一蚊一包,由於太便宜,而且煮出來很香,入口夠刺激,一個人隨便入十箱八箱是等閒事 (一箱有 30 包)。當年據說食到一個量就會死,但誰會理?而且大家還鑽研不同的烹煮方式,過泠河是基本,加芝士混撈較奢侈,辣有辣食,咸有咸食,食一個不夠食兩個,再不夠食三個,肯定飽到一晚瘋狂通頂打機,成本也只是三蚊。

當然畢業之後就甚少再食,而且這撈麵越來越多人認識,印尼食品店也越開越多,賣得貴了,也失去了原始的魅力。

早前在領匯街市一時心血來潮,買了一個杯麵版的營多撈麵,事隔多年再試試看。售價是 7 蚊,貴得多了 (應該比街價貴?)。


拆開杯麵看成份說明,貌似沒有甚麼可疑材料,當然防腐劑、XX 劑之類不會缺少,絕對是化學品多於食品,但應該可以食吧。


整個杯麵內有麵,有三色調味醬油、調味粉連香蒜、一隻摺叉和一個有用的膠蓋。


所謂有用的膠蓋,重點是上圖的五個孔,讓人用熱水浸麵三分鐘後,把水倒出來,讓麵乾身來撈醬油的。


總之甚麼都倒進去,撈完成後的樣子,可以進食了。


食完,把所有東西都放進杯內,蓋好,可以丟掉了。由於非常多油,這種做法比較乾淨吧。


麵質︰

由於沒有過冷河,麵質很粉,沒有嚼感,對比其他我食過的杯麵 (湯麵),感覺差了一截,雖然賣 7 蚊,依然是 1 蚊的水準。

調味︰

一如以往很香,味道卻不夠濃,尤其辣味部份頗一般。個人認為,「垃圾食物」(例如廉價芝士波) 的重點在於口爽,不斷刺激口腔就好。

價值︰

整個杯麵的價值大概是 3-5 蚊,最貴的地方在包裝,因為杯麵比起普通包裝較為乾淨、容易處理。

總結︰

往事只能回味。

The Nok

2015-02-13

被逼情人節

單身其實不是那麼慘,但是當大家不停講「你沒有女朋友、你沒有女朋友」時,就會變得慘了,情況如同有些人不太介意被叫做「肥仔」,但當全班同學一起叫,瘋狂叫,叫到你煩,叫到你嬲,好證明其實你介意時,就變成欺凌了。至於有女朋友的人,為了避免太多怨咒,也不得不強調其實好麻煩、用好多錢,大家鬥慘,情人節就由浪漫日子,變成年度慘劇。

這種有沒有伴侶都慘的日子,是人類共同製造出來的業,我們都渴望發言,冇女就強調很寂寞,有女就強調很麻煩,商人當然強調消費等於愛,然後為了標榜自己有深度,就探討情人節的「意義」,又或想表現自己的學者形態,就研究情人節的消費模式與平均數。每個人在 2月14日都要煞有介事地論述一下,好讓自己不是那麼無趣味,到最後還是不想被孤立。

所以,甚麼情況下過情人節才是最自在呢?答案是,當你和你身邊所有人,都不重視這個日子的時候,也就是你小學 (初小),甚至幼稚園的日子。在那個時候,一個日子有沒有意義,是由你自己過得怎樣來決定,而不是任由節期的意義,來決定你的日子應該怎樣過。

話說回來,我在感情這個方面,是相當遲熟的。當身邊很多人,對於男女之間曖昧的事情非常敏銳而在意時,我在中學還是認為,一男一女出街食飯,其實沒甚麼大不了,普通朋友都可以。而後來我才明白,道理上或許自己是對的,但大多數情況下,竟然還是八婆八公們更正確。

又或者,不是他們正確,而是他們造成了自我實現。就像不停叫人做「肥仔」的個案,當身邊一大堆八婆八公,圍著起哄叫你們「在一起!在一起!」時,年輕男女對愛情的想像力會被激發,甚至無可無不可地變成情侶。於是八卦的人變成了紅娘,變成了先知,變得更多朋友。到了很後期我才明白這種原理,然後朋友也變多了。

在一個喧嘩的世界 (及 FB) 裏,要好好過一個自己想過的日子,並不容易,但這本來是應份的。如果情人節不講消費,而僅僅重新看一次自己的情人,問一下自己,在情人節之後,有沒有愛他多兩分,認識多兩分;即使沒有情人,有沒有愛自己多一點,認識自己多一點,生活或許就會有了不同。

怎樣活著,和其他八婆八公一點關係都沒有。

The Nok

2015-01-22

零至三歲教育出不激心的兒女

我不是專家,畢竟每個小孩個性背景都不同,要一套理論全球通行應該不大可能。但是見過太多家長說「我搞佢唔掂」,然後小孩不聽話不禮貌不吃飯連基本理解別人說話都做不到,並且明顯是一種「因果循環」,很清楚是「因為家長這樣安排,所以小孩這樣反應」的情況,就像「因為你用刀刺大腿,所以大腿流血」之類,所以特此撰文。

零至三歲的生活主要都由家長一手安排,還未被學校和社會污染,很多行為模式是種瓜得瓜而來,本文主要講述家長的錯誤行為,如何導致越來越錯的兒女。覺得兒女激心,很多時候是自己一手造成。

(一) 善則賞,惡則罰

我一直以為這是很基本、很常識的大原則,但是超多家長遇上小孩不聽話、尖叫、亂發脾氣的時候,跟他們說︰「乖啦,你坐返低,我買朱古力、買玩具俾你。」救命。

做錯事就要罰,不聽話、尖叫、亂發脾氣得到的結果,只應該是懲罰。但為甚麼很多家長不是用懲罰,反而用獎勵去糾正孩子行為?不是甚麼愛的教育理念,而是懲罰本身的成本頗高,因為你罰他,其實同時在罰自己。

例如你罰他停止遊公園,要坐在一旁反省,這時候你自己都要停止其他娛樂,去看守他;如果他反抗,你可能遇上肢體衝突;如果他持續尖叫,你要忍受旁人目光。結果很多家長自己「不想破壞氣氛」「不敢正面衝突」,於是用物質引誘孩子一時三刻守規矩,又或不斷重覆根本做不到的懲罰 (恐嚇),例如「打死你呀」之類。最後唯一合理的結果,就是小孩子越來越不聽話,越來越多要求,結果「我搞佢唔掂」。幾十歲人搞唔掂兩歲屁孩。

賞善罰惡,這是教育兒女最基礎的成本,連這個都做不到的話,其實不應該生仔。

(二) 食物

父母給孩子零食是完全沒有需要的,既然不是「再見螢火蟲」,一粒糖對孩子的積極意義是零。撇除糖份和過度活躍症的各種關係理論,給孩子正餐以外的任何食物,本質上就是倒自己米。

餓,就會進食,這是任何生物最最基本的行為,那些父母追著孩子來餵的現象,除了是人工培育出來,很難想像有人天生就不愛吃東西,就算中了輻射都不會這樣。唯一情況是,除了正餐,小孩子還有更多好味的非正餐。

要讓小孩子快樂,方法有很多,就算是正餐亦有很多好味的食物,單單是水果已經足夠讓他們滿足。當然有可能是父母本身就超愛零食,所以要跟孩子分享,那麼咎由自取也是罪有應得。

(三) 懲罰

很多人不懂得懲罰,在面對小孩子犯錯的時候,即使不本末倒置的用獎勵,亦不見罰得好,結果越罰越不聽話,而且關係亦變差。

首先,你要給對方一個出口,不要問無法回答的問題,例如「點解你可以咁曳?」這問題是不可能回答的,一來不知道點解,二來就算答到你又如何?這問題的本質不是詢問,而是企圖要孩子「內疚」,希望他會「反省」,然後「認錯」,其實偏向羞辱性質。

簡單問一下你自己,做幾十年人,有幾時被人當面羞辱之後,你會內疚、反省、認錯然後改過?相反,如果對方只是簡單點出你的錯處,然後教你怎樣做,不帶怒氣,不帶責怪,你還可能有一絲機會改正一下。既然如此,你為甚麼要出口傷人?很多家長根本沒有思考過就說話,幾十歲人「講野唔經大腦」。

然後,罰的時候一單還一單,不必每次都亮底牌「打死你」,一來你打不死孩子,二來對於零至三歲的孩子,「無聊」已經足夠懲罰,體罰只是用來心理壓制,就像核彈一樣只儲不射。甚麼是「無聊」?就是甚麼都不准玩,只准站在一旁,由你看管及繼續訓話,直至他認錯改正為止。

當然不可能馬上見效,有幾多人戒煙一下就成功?有幾多人決志減肥都順利?成年人尚且無法即時見效,小孩子當然會跌碰更多。所謂「慢慢教」就是這個意思,逢錯必糾正,糾正必忍耐,而不是「第一次就最衰,第二次就成日,第三次就永遠」。

(四) 聽話

很多家長習慣了孩子不聽話。更精確地說,是很多家長讓孩子習慣了不聽話。

有甚麼分別?關鍵是孩子不聽話,是家長縱容出來的,是家長沒有要求孩子認真看待你的說話,並習慣成自然。於是你有你說,他有他做。有幾種情況會是這樣。

首先是你說得太隨便。很多家長常常在不經意的時候,發出這樣那樣的命令,例如飲茶時、駕車時、打電腦時,而由於家長自己不專心去跟孩子正式命令,所以他們理所當然的把它當耳邊風,反正你自己轉頭就會忘記。

然後是你的命令太抽象,例如「要乖呀」之類;又或內容太不可能,例如「打死你呀」之類。這些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對白說得太多,自然孩子會習慣無視你的話。

還有就是家長本身亦不看重「聽話」這個行為,沒有要求孩子看著自己,沒有要求孩子覆述一次,任由他們望著電視虛應,習慣成自然,結果他們變得不懂得理解別人的說話和要求,永遠活在自我的世界。

(四) 創意

或許有人覺得「管教」兒女會變成扼殺創意。但對於我來說,那些不停叫小孩子不要跑,拾一塊樹葉就嫌很污糟,寧願他們坐在家裏玩電話,都不帶他們出公園玩,才是真正扼殺創意。

而且我不覺得對他們來說創意很重要,嘴上說重要,因為他們以為創意有助於入學面試。情況就像很多香港人學琴,但真正喜歡鋼琴和音樂的人卻不多。

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激發創意,但我傾向相信孩子的本能。盡情的玩,盡情的跌,盡情的喜怒哀樂,零至三歲,大概應該是這樣。

(五) 代理人

我不認為月領四千元的菲傭可以成為一個合格的教育家,如果遇到負責任又有才華的菲傭是幸運,但這份薪金本身就太可恥。他們帶孩子的職能,頂盡是「確保孩子不要死掉」而矣,所以菲傭帶的孩子,10 個有 9 個都是頑劣的。

要堅持剛才提及的教育方式,只有稍具意志和智力的父母才辦得到,否則只能祈禱孩子「生生性性」,一出世就乖。

結語

這篇只談到零至三歲,因為我家小孩都只是到三歲多,而且再大一點問題就複雜更多,一晚寫不完。而且這樣只會教出自己食飯、不用體罰、會聆聽成年人說話、對生活有點節制的小孩子,但無助於入讀名校。

隨便對號入座,但請不要期望過高,畢竟世上沒有完美的兒女,正如做父母的我們也不完美,會偶爾 (經常) 鬆懈,會發脾氣,會想放棄。

The Nok

2015-01-01

不論法治,還是人治

香港人很害怕大陸的「人治」終會污染香港的「法治」,所謂「人治」的核心,就是看誰的後台硬,及誰的政治資本夠雄厚,本質與黑社會講數沒有分別。一旦涉及政權的案件,司法必為當權者 (即是權力最大那位) 服務,監獄是留給失敗者的,聽起來很可怕。

也因此所謂「上訪者」很傻很可憐,他們身處中國,卻好像不明白中國的遊戲規則,要為自己平反,其實只有兩個方法︰增加自己的後台與政治力量,或行私刑解決仇人,這才是中國式正義。法律不再保護一般公民,這是香港人所害怕的事情。

但是「法治」真的可以保護你嗎?香港人對香港司法的評價起伏相當大,雖然很推崇「幸好香港還算司法獨立」,但另一方面亦經常說「司法已死」「香港已死」,早幾年最常聽的一句,是「法律面前,窮人含X」,說明了一切。

在部份人眼中,所謂「法治」同樣也是講求後台硬,講求資本實力。大財團可以動用的資源、對法律程序的熟練、資訊不對稱的現實,所呈現的優勢是非常明顯的。雖不至於老虎屁股摸不得,但從結果來看,從法官對「求情的考量」、歧視貧窮、歧視無業、歧視社運人士,還未計政府選擇性檢控的權力,也說明了不論人治和法治,當事人自身的實力,依然是現實裏一個重大的關鍵。

當然,香港容許大衛挑戰哥利亞,香港人甚至可以用法援 (公帑) 入稟告香港政府,亦可以跟大財團打官司而有贏的機會,以起跑線來說依然遠勝中國。但這種現狀,與香港自身的經濟能力有一定關係,要維持司法人員的質素與中立,經濟的獨立和人身的安全是極為重要,如果法官月入只有八千,這個世界還會有清官嗎?整個司法圈其實是由金錢和權力的圍牆所保護,而這種狀況亦造成我們所見到的傾斜,畢竟法律界都是養尊處優。

換句話說,沒錯,香港司法環境依然不錯,至少規則是客觀的金錢,所以用錢說話的跨國企業會覺得安心。但對於一般人而言,不論是身處香港的法治,抑或變得越來越中國的人治,最根本要做的,就是增加個人的實力與資本,否則在哪個規則下都只會是被剝削的最底層。

香港不是 SimCity,不是一班高智高能的人,在專注創造一個美妙的城市,所謂自求多福,就是離開容許政治冷感的溫室,適應要擁有適度武力、人脈、後台的森林法則,捍衛法治是重要,但意識到危機的來臨並且及早轉型,才是活下去的方式。

無論是政治原因,或是經濟原因,某一天社會再沒有法援的時候,你會怎樣做?

The N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