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8

說服

「講你又唔聽,聽你又唔明,明你又唔做,做你又做錯,錯你又唔改」是日常生活的常態,每個人身邊總有幾個,又或者我們自己就是這個人。要讓一個人明白別人的說話,甚至被說服得到,代價是意外的高,甚至說,是極困難的任務。

人們拒絕別人的訊息,原因有非常非常之多,最常見的,是人們的自尊心、對他人的偏見、個人的私利、內心的潛台詞;就算非常虛心去聆聽他人的話,亦不見得可以完全理解,智力有限,經驗不足,邏輯能力薄弱等等,都會讓所謂「溝通」完全失效。最常見的結局,還是每個人先有既定立場,再堆砌理由各說各話 (又或罵戰),然後轉到下個議題,或是找自己同聲同氣的人繼續和唱。

所以「說服力」是一種很珍貴的才華,說話的人很多,能夠說服別人的卻很少。怎樣才可以做到?簡單來說就是三個條件︰

1) 聆聽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執著與 hidden agenda,網絡年代人人喧嘩,沒有人聽到別人的話,大家都好寂寞。所以你聆聽到別人內心的需要,然後在說話上稍為認同對方,從他的脈落去鋪陳你自己的想法,對方才有可能聽你講,不過都是想從你的話中,找到更多你認同他的部份。所以不要說「你的話很對,但是XXX」,而是要用他的話,引導他自己推論出你的結論,這個很難,需要自己很清醒才做得到。

2) 好笑
你會笑,因為它刺中你的笑點,即是刺中一種潛伏於內心,一點點生活裏我們忽略了的荒謬感。自己的笑聲,就是最大的說服力,讓自己從心底裏去認同對方的說話。能夠把話包裝得好笑,在大多數人都無法剖析自己會笑的原因下,不自覺就會完全認同對方。即使刺中荒謬感,也不代表繼後的推論是正確,但已經足夠說服大多數人。

3) 玩弄持平與中庸
大多數人所無法抗拒又迷信的概念,叫做「持平」,而所謂持平,就是把一件事正反各打五十大板;另外就是喜愛所謂「中庸」,對於「極端」則敬而遠之。所以能夠陳列三個選項,鋪陳兩個極端選項,把自己心目中的結論放在中間,再稍加持平︰「雖然比上不足,但是比下有餘」總能夠說服到懶於思考的人。

再說一次,「說服力」是很珍貴的才華,但也並非無法後天鍛練。首先試試聽懂別人的話,尤其是世界上 99% 的人都喜歡話中有話,好麻煩。其次是抄考別人的幽默感,不要笑了就算,要想想為甚麼好笑,而你又可以在哪裏應用。最後是你自己要思考,覺得有問題,要問下去。

絕大多數人都是第一關就過不了。

The Nok

2014-04-22

拼了命的 like

如果有一個英國研究指出,得到 Like 的感覺比起性高潮還要高潮,或許不應該大驚小怪,一來「英國研究」本身已經是人所共知的無聊總集合,二來「呃 Like 成癮」則是太普及的頑疾。為了沒有現金收入的 like 數,可以自拍身體任何位置,可以不分場合地懷念爺爺,可以說出沒有底線的對白,人到底是為了甚麼而生?

不過 Like 數與快感並非絕對值,不是你得到了幾多 Like 就會有幾多高潮;相反這是一個相對值,是相對於你「應該得到幾多 Like」而會有不同程度的歡愉。因此得到 100 個 like 到底是開心還是不開心,其實視乎你本來 / 一向有幾多 like。

所以對於動不動就有 5、6 千個 like 的女神來說,一張自拍照最終只有 300 個 like,就可以說是一個失敗;另一邊廂,對於一個本來只有 50 個 fans 的粉絲頁來說,得到 300 個 like 則應該開心到跳起。也因此真正令人欲罷不能、欲斷難斷的,並不是虛無飄渺的數字,而是更虛無飄渺的人氣感。

平常我們會判斷一個藝人是紅還是不紅,雖然可用唱片銷量或電影票房來佐證,但總括來說都是用主觀感覺來判斷。出現得頻密不代表紅,沒有唱歌沒有票房不代表不紅,有幾多人談論才算紅也沒有絕對數值,總之,我們就是「知道」誰紅誰不紅。回到 Facebook,我們自己算不算紅?受不受歡迎?like 數是一個參考,而 like 數的起跌則是人氣的波動,越來越多 like 就是上位,越來越少like 就是失寵,這種人氣感才真正主宰著快感。

很久以前覺得,一個 page 只有一百幾十個 like 真是很可憐,就算有幾千人 (例如車窗望) 也是於社會毫無影響力。為甚麼不論人多人少,大家都這麼努力去經營呢?隨便出一張圖都有幾千 like 的人會特別開心嗎?原來沒有,原來到最後,還是會被 Facebook 不斷改版、不斷改變運算而忐忑不安。人不害怕不出名,而是害怕出了名之後走下坡,所以大家更為拼命,甚麼招都得用上。

The Nok

2014-04-04

做選擇的才能

我們每天這麼努力,就因為想給自己多一點籌碼,在有需要的時候能有多一個選擇。情況就像帶不夠錢,你就只能在餐廳選擇最便宜的速食,越多錢,可以選擇的食物就越多。沒錯,有時候我們無論怎樣努力,都遠遠買不到樓,但多一點錢,畢竟還可選擇租劏房或是獨立屋。就為了多一個選擇,我們不斷努力。

不過,人就是有一點奇怪,窮途的時候,就有最清醒最專注的狀態。

為甚麼我們總是夜半才睡?為甚麼一整晚上都不工作,到了倦極要睡的時候,效率就最高?這是因為我們已經沒有選擇餘地,我們沒有閒暇去逃避工作或溫習,只剩下那丁點時間,連猶疑的空間都沒有了,反而做到事。

生活之所以迷惑,做人之所以艱難,就因為我們的選項太多,而且沒做到最後,命運永不會揭盅到底是否選對了,亦不可能重來驗證。於是我們猶疑比起做事還長,我們後悔比起籌謀還多。你暗戀一個人,要告白還是不告白?告白只是短短幾秒,但你決定告白之前的日子,可以是幾個月,幾年,甚至幾十年,終於告白,就後悔了。

所以故事有點吊詭。當我們處於弱勢、還在社會的起步點、苦苦掙扎求存,那時候的我們只能做好手頭上的事,一件一件的做,幾乎沒有選擇的餘地。後來站穩陣腳,有自己的圈子,有自己的地位,我們的選擇多了,我們有閒暇了,就開始苦惱生活的意義,開始猶疑應該怎樣走下去。還是那段只好拼命的日子比較實在而滿足。

能夠在大量選擇大量閒暇之時,仍然實行已下決定的事,不受干擾,不會猶疑,其實是一種才能。早睡早起不是一種健康原則,而是一種來自於性格與才能的福利,只有少數的人可以每天做好當天該做的事,大多數人都是把 10 天份量的事,逼到最後一天睡前開始做。

The N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