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9

如果山有山神

晚上忽然刮起大霧,整區都被厚厚濕濕的濃霧罩住,這種感覺很親切,因為不再那麼巿區,而更像郊外,尤其是呼吸著的空氣,更有那種多年來露營晚上的同一口味道。

露營的氣氛是很特別的,因為很孤獨,卻很豐足,很警剔,卻很放鬆,睡得不好,卻又十分精神。以前露營,尤其冬天常常都去,入夜後總是會冒起一層霧氣,在本來已經寂靜的郊外,圍起一個隔絕外間的天地,要麼你就入睡,要麼就靜靜地思考一下。

在香港露營也是很特別的,由極度繁華的巿區,走進無人的山林之中,車程可能只是一至兩小時,那些我在山上露營,山下就是巿區的情景很常見。如果要說香港方便,也真是方便得太過份。

即使如此,在香港露營依然是一個必須擁有的經驗,最好還要久不久來一次,因為這裏是個過於城巿化的地方,我們已經開始忘記甚麼叫做天氣。如果是個典型香港人,住在地鐵上蓋,往中環上班,然後經有蓋天橋到商業大廈,放工就經地鐵去大型商場裏的健身室,運動一輪就乘地鐵回家,基本上人生裏就沒有「忘記帶雨傘」這回事了。

我們變成與大自然脫勾的生物,而這種生物最大的問題,就是傾向把自己的問題放得太大。沒有解釋的,只要我們身處大自然之中,感受風雷雨電在自己身上的不可抗力,還有延展四方的高山大海,所謂天大地大,總是會豁達,會覺得人生其實沒甚麼大不了,然後因為這種無厘頭的信念,讓自己好好活下去。

很久以前,有位前輩邀請大家一起去日本行山。這種邀請在年輕男女看來,是個很傻的建議,因為去日本,如果不是吃魚生拉麵、行涉谷新宿,而是走進和香港一樣都是樹和石的地方,那機票和假期豈不都是白花?如果這樣,為甚麼我不自己走多幾次麥理浩徑?車費來回都不過幾十元。

專程去日本行山,是不是一件很傻的事情?首先要回答的,就是行山本身是不是已經很傻?我們走進山中,是想看見甚麼?是想經歷甚麼?聽聞每個民族的古老傳說,都相信群山有其專屬的山神或精靈,這種說法很有趣,因為對他們來說,每座山都有自己的靈魂和故事,就像其實新宿本店和涉谷分店,都是有自己的歷史與限定版產品,既然如此,去日本行山似乎不再是一件傻事,倒是十分後現代。

The Nok

2012-11-27

從互聯網學到了幾多?

原來不知不覺,我的網齡已經有十幾年,最最早期的時候還只是胡亂在網址欄打一些我唯一聽過的英文字,例如 nba.com 之類,當時還不懂得甚麼入門網站、討論區等等,所以上網對我來說還不是甚麼東西。今日,再談網齡已經很 out,因為就像呼吸沒有呼吸齡,網齡 = 年齡的話,特地抽出上網作為一種特殊經驗來看,是古怪的。

但作為一個見證甚至伴隨著互聯網發展、興起、普及的人,上網始終是一種「外置」的經歷,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所以我會去想,到底這十幾年來,我「從上網學懂了甚麼」?

例如學懂了不要亂按 link。說來慚愧,任何典型別人會中的陷阱我都中了,就像 click了裝作朋友電郵內的連結,然後中毒;click了 ICQ 從朋友傳來的 url,又中毒,戶口被炸;試過中 killerjo;試過按了之後,要關閉無限個 pop up 視窗……到了後來,終於學懂了在討論區遇上連結,先看別人的回覆,再決定要不要開啟。

例如學懂了 last post 不算贏家,不上網才是。這個用了很長時間去交功課,因為罵戰是一件很上癮的事情,我們總是會想去糾正別人,不論是用詭辯去扭曲別人的立場,或是列舉幾千個理由去說服別人,但其實結局總是每個人越來越堅持自己的想法。而且,如果別人回了你不回,心會覺得蝕底了;你回了別人又未回,就會不停返看,恐怕錯過了回覆。很笨。原來引起罵戰之後,離開那裏,才是真正的人生贏家。

又例如學懂了永不要揭底牌。就像一張看不到臉的少女照片,永遠都最多人討論,最多人喜歡,一旦露面,就輸了。因為無論一個少女有幾漂亮,身材有幾好,總會有地方會被人批評,唯獨是想像出來的女人,才是完美。所以呢,雖然互聯網有云 no photo no talk,但如果你想在網上自我感覺良好,永遠不要說真話,最重要是,不懂的東西不要出聲。

又例如上網的本質只有娛樂。永不要打算在網上教化人類,因為從本質而言,上網是一種娛樂消閒的遊戲,沒有笑點的文章沒有人看,沒有趣味的照片無人share,能夠在頭五秒就讓人高興的影片才會紅得起。

不過,我從上網學懂了是不夠的,互聯網真正的問題,是「我們」似乎還未學懂任何東西,回頭一看,群眾之於互聯網而言,到底「進步」了幾多?互聯網有多少是依賴群眾,還是和現實世界一樣,只建基於一群精英,群眾依然是野蠻、無知、瞎起鬨?恐怕答案令人失望。

The Nok

2012-11-21

接電惡鬼

因為電話廣告太多了,一直放進黑名單都放不完,一直cut線也不是辦法,所以最近改變了策略,每一位打進來的人,我第一句就問他︰「點稱呼?」

「啊……」通常他們都會猶疑一下,不太情願地告訴我︰「我姓陳。」

「啊,陳先生吧?」我接下去,「其實我很早前已經跟你的同事說過,不要再把我的電話放進名單裏,請陳先生你幫我跟進一下,我會留意的,謝謝。」然後每一次,他們都會支吾一兩句,然後抱歉也好,謝謝也好,答應會處理之後就收線了。

我不贊成玩電話或是戲弄來電的人,沒錯,廣告很煩,但我都清楚其實大家都是為生計,所以除了那些打來說「你老母生愛滋呀」的人,我絕不會隨便在電話旁邊用盡力尖叫。所以我這個不是玩,也沒有用玩的語氣,而是很認真告訴他們︰「我不想再接到廣告。」

很多人疑惑,為甚麼會有人肯做這些爛工,天天上班就是被人 cut 線,被人問候娘親,又或是被人問候完娘親再 cut 線。薪金很高嗎?比起麥當勞易做嗎?我都不知道,但其實他們的情況,本質上和我們並無分別,我們都是以不是人的狀態上班,只不過他們把一切推到極致,他們學懂完全把自己人類的身份放下了。

甚麼叫做「不是人」?就是忘記自己是需要被尊重,忘記自己不是公司的一粒鏍絲,忘記去理解別人的忿怒與煩惱,純粹執行一個又一個命令,朗誦一段又一段的廣告,機械的麻木的無意識的。問題是,無論他們去人化得有多徹底,在旁邊的人看來,根本就是不道德的地獄工業,他們越是盲目地做,這個工業就越顯邪惡。所以唯一的方法是,喚醒這些朋友的自我意識,讓他記起,是喔,你是陳先生,你是李小姐,是「你」在打一個無聊電話,不是你公司。

所以我承認,這個比起 cut 線是更殘忍的做法,因為這會讓一個受苦的人意識自己正在受苦,畢竟我也知道,可以選擇的話誰會想做 cold call?而其實是我們都可以選擇,cold call 真的不是唯一行業,如果假設痛苦可以讓一個人決心改變,我會繼續做這個浪費通話時間的接電惡鬼。

The Nok

2012-11-15

一次過看《哈哈哈哈哈哈哈》

毫無疑問,石內卜 (Snape) 那一句「Always.」是十年《哈利波特》電影系列裏最精彩的對白,我不知道有幾多人當年在電影院裏,因為這句而感動到喊,又或是在看到 Snape 抱著死去的 Lily 時早已熱淚盈眶,但如果這八集電影因此改名為《痴心漢子石內卜》,或者會有不少人同意。

當然,若果是改為《鄧不利多在下棋》或者《其實只為看妙麗》也是可以的,因為這系列電影雖然已經吸引了千萬計的人追看,但顯然這是一套配角比主角好看的電影,甚至半個路人榮恩都更加搶眼。不過或許,這正是此電影系列最成功之處。

由於沒有看過小說,所以完全是以電影看電影,例如很多年前看第一集《神秘的魔法石》,我是看電視播放的,很抱歉,中途睡著了,然後十年來都沒有再追看其他,最近終於下決心一次過看完。結果評論依然,第一、二集是悶的,是給小孩子看的,中間三集精彩,最後兩集又走下坡,還好石內卜給電影留下了一個絕妙而令人回味的結局。

如果只是看頭兩集,哈利波特活脫脫是那種熱血卡通男主角,Blue-blood、死好命、所有人義無反顧幫他、主角威能,連玩遊戲都會在最後關頭成為 key man……不過真的,有妙麗這種像 Lisa Simpson 的角色,加上 Emma Watson 在那個年紀無敵的外貌,我還是努力地繼續追看。

之後的哈利波特還是毫不討好,進入青春期之後變成多愁善感、獨斷獨行、但依然十分幸運、萬千寵愛集一身,於是一個寵壞了同時又感情有缺失的主角,電影魅力就完全由其他角色分擔了,例如 Black Sirius,即主角契爺的帥氣出場,與及鄧校長那運籌帷幄的表演,才是撐起電影的重要角色,當然還有繼續漂亮的妙麗。

至於結局忽然腦殘,由個下屬去確認主角的死,而不會補多一槍,再變成一對一單挑肉搏戰,而不是用魔法先廢掉對方的魔法杖,再好端端放靈魂在自己條蛇裏,又不關起來任牠四圍去被人砍掉……起初我還期望會像龍珠一樣,全校合力出一個元氣彈左右的 spell 轟掉 Voldemort,不過算啦,Snape 的表演彌補了這一切。

配角比主角好看的優點,在於故事大可正路,主角一直贏一直贏,放心大團圓,而所有讓電影變得吸引的元素,例如大情聖的悲劇結局、新婚夫婦的壯烈犧牲,全部都可以無所顧忌的用盡出來,於是想看主角威能的人滿足了,想感受電影味道的人又求仁得仁。

不過由於電影有不少部份變成了美式青春劇,不只是內容,也包括演技,所以呢,沒有奧斯卡亦合情合理哦。

The Nok

2012-11-12

迷失

據說,如果你朋友打保齡球很不錯,要讓他失準,你只需要稱讚他「動作很標準」就可以了。人就是這麼有趣,你專注於工作,就會做得好,但你專注於工作的成功方式,就會偏離軌道,有點像邯鄲學步的故事,那些你與生俱來,那些你自然而然的技術,一旦你思考、分析、在意,就會忽然覺得,咦,做不到了。

最近有點迷失,因為我希望寫出有《車窗望》風格、特色、水準的文章。

這是個很古怪的要求,畢竟《車窗望》本來就是我自己寫出來的,除了幾篇朋友的來稿,這裏一字一句,每格像素,都是由我自己決定的東西,但是當我希望寫出和《車窗望》一樣的東西時,就發覺不知道怎樣寫,不知道寫甚麼好,非常生硬,沒有靈魂。

是的,這真是非常困難,因為這裏不是科研blog,不是政治分析blog,不是足球評論blog,不是建基於一種數據的、學術的、現象的事實來作出判斷與闡述,而是一種相當於內在,一種近乎於靈感創作的字海。換言之,就像《演員的自我修養》所說,創作是要以誘導、激發、喚醒、共鳴等方式引發出來,就像演技,不是去act,而是近乎一種live。

也就是說,當寫一篇文章是來自於內心深處的某種亮光,就像其他藝術表演一樣,越是希望複製自己,越是寸步難移。

但是如果希望成為一個真正成功、偉大的創作者,是不可能滿足於那種「時有時沒有」「等運到」的創作cycle,而是即使不能命令自己產生靈感,至少也應該找到能夠激發靈感的線索,例如我發現有人在 google「車窗望」,他們為何而 search 呢?而迷失的主因,就是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線索是錯的。

寫了這裏三年多了,也在這個瓶頸位很長時間,不知道甚麼時候才會克服,又或,根本就不能克服,只可以繼續一篇篇的寫下去,寫下去,寫下去。

The Nok

2012-11-07

我是誰

最近越來越多商舖或貨品,以「港式」「本土」「香港風格」之類做賣點宣傳,很難怪,因為不論是香港人,或者大陸人,其實大家都喜歡香港的東西,越和大陸區分開來,那些產品越受重視,就像一個膠袋,made in China 跟 made in Japan,是兩個檔次。

不過我最好奇的是,為甚麼學校教了中國歷史這麼多年,早前還冒出了個國民教育,說要認識自己國家云云,但我從來沒有上過一課叫「香港歷史」。

其實香港開埠是哪一年?甚麼叫做開埠?為甚麼香港會有一班人叫原居民?為甚麼他們有丁權,一出生就有樓?甚麼是殖民地?只是換了一面旗,然後派兵來駐守嗎?第一任港督是誰?二次大戰時香港發生過甚麼事?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呢?甚麼是左派和右派?在許冠傑之前,香港人有沒有唱過歌?人人都說邵氏電影厲害,但在邵氏之前的黑白粵語殘片,又是誰最厲害?現代的香港有超過100年歷史,比中華人民共和國還要歷史悠久,為甚麼我們沒有屬於自己的歷史科?

要知道其實不困難,google一下香港歷史就會找到,不知道真確性有幾多,但至少有個概念;又或者去香港歷史博物館,文化博物館,甚至任何展館,多少都可以找到一些線索和資料。當然,其實所有東西都可以google 到,包括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但又如何呢?找不找到是一回事,課程有沒有是另一回事。

港英政府沒有興趣教,港共殖民政府也亦不想教,前者建立了幾代只講賺錢,不講身份的典型香港人,後者則試圖避免挑起香港人的自我與族群意識。有些人說香港人善忘,沒有昨天,而且短視。沒錯,因為我們本來就像沒有屬於自己的歷史,反而要去強記那些不屬於我們的故事,既然如此,我們不如習慣遺忘,反正原來我們從來都是過客,賺夠了,就會移民。如果這就是香港故事的話。

假如你走不了,又或原來愛上了這個地方,你就只能夠從廣告中,接收那些膚淺瑣碎的所謂香港精神、核心價值、本土情懷,其實大家有目共睹的,香港已經變化,不只是世局變化,而且人心也在變化,只是未來晦暗不明,山雨欲來,到底是香港人的最後一代消失,還是蛻變成真正擁有自我的香港人民,還未有答案。

The N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