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9

發問

是香港人,忽然同情嗎?

請不要批評香港人吧,天災人禍的確每天都在發生,甚至在一次水災裏死的,要比起在巴士裏遭槍殺的多百倍,過程也許更驚恐,希望亦更渺茫,而他們所面對的拯救不力、人為錯誤、政治陰謀都令人髮指;的確是因為我們目擊,所以我們激動,但這並不掩蓋我們的悲慟,是出自於真實的同情和憐憫,本來道德作用就需要原材料和想像力,直播,不等於我們要否定香港人的關懷,相反,我們正需要這樣一次機會,嘗試從注意自己的需要,轉移去關懷其他人的安危。

但是,災難確實有一種讓人不能自拔的吸引力,幾乎每個香港人都說,整晚就在電視機前離不開,一起焦急,一起哭泣,因為這一切都非常真實,非常接近;到底是傳媒利用了這份苦澀而上癮的毒藥,還是為我們提供了發揮道德心的平台?我不敢說這一晚的節目,是一個娛樂,但顯然,它並不止於一單新聞報道,直播從本質而言,是提供一連串討論、追溯、研究的材料,並不只是訊息。

直播別人的悲劇,對傳媒而言,是甚麼意義?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可能直接關係到我們為甚麼會注視別人的悲劇。這是一次典型無能為力的旁觀。身在電視機前的香港人,只能夠忿怒,只能夠在網上吶喊,在能扭轉悲劇結局的角色中,一個都擔當不了,但我們依然注視。

有些人認為這是不道德的,因為我們沒有權利去注視,就像我們沒有權利去揭開死者的棺木。一個人的死亡,是他最後的私隱底線;但七百萬人在娛樂之王電視機前如此不真實地觀看,讓一些心智發育不全的人,以看悲情電影的態度抽離而冷眼,以娛樂的口吻來無恥地嘲諷,這是電視觀眾早養成的習慣,是他們自以為對電視節目所自有永有的權利,是言論自由,是人權。所以,傳媒直播別人的苦難,是製造了不道德的場景,是這個設定產下了太多冷血的觀眾。

有些人認為這不是權利問題,注視,是義務,這不再是二十幾個「他人」所遭遇的厄運,而是早就與我們以某種方式,聯結在一起的「香港人」。這次是香港人在他國的災禍,的確死者已矣,我們無力改變,而我們唯一能夠表現的道德心,就是記憶,以我們的記憶把他們最後的意志傳承下去,讓死者的名字,能夠超越不幸的死亡而延續。所以,傳媒直播這場苦難,是一盡職業的義務,是這個工作使更多人能夠一盡身為香港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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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萬人裏,有幾多人忽然會問︰神在哪裏?

不要怪責發問的人吧,這個問題總會在此刻出現,難道要在出糧時發問?難道要在生日派對上發問?難道要在升職時發問?難道要在生下第一個兒子時發問?在我們的角度看來,神的工作,當然是向我們的苦難問責。

將話題轉移去「世界上有更多不幸的人」是一種普遍,卻是明顯的謬誤,但之所以如此多人有這種想法,裏頭卻有一番道理︰我們說「那些人死得很慘」,事實上,是「沒有人死得不慘」。就算是活到九十九才睡眠時死去,相比起二十三歲剛大學畢業、前途無限的那個無限,活了不過一世紀就要死,其實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面對死亡」本身就已經是很慘。

所以,要回答「神在哪裏」這個經典問題,真正的答案在於回答「為甚麼人要死」。施暴者很可怕,但如果連我們自己都自知,「我是一個施暴者」同時「我也受到施暴」的話,真正的解脫就是「為甚麼人要施暴」,這是整個人類的問題;於是,「神在哪裏」這個疑問,在層次上變得真實而有意義。

The Nok

2010-08-27

閱讀喜劇之王 (三)

第五章 -- 演員的注意力分兩種,外部注意和內部注意,不論是對外部環境仔細的觀察,或是對內在感受、情緒和思考作專注的反省,都能夠避免演員受舞台外的事影響。

第六章 -- 要像野生動物一樣,限制肌肉的緊張在必要的姿勢,將全身的氣力用在最重要的動作,準確、從容,這是表演者的基本功。

總的來說,兩章都是處理表演者的緊張。從舞台外看過去,鎂光燈下的表演者才不過是人一個,說他們緊張、害怕?這些都是坐在觀眾席的人們所無法感受到的。但只要走到台上,可能不過距離剛才的座位十來步,整個氣氛和感覺都截然不同,數以百計、千計的目光忽然都掃在自己身上,即使是站立著都會感到混身不是勁,手不知往哪裏擺好,腳不知要如何企好,眼不知要往哪裏看好,就像一個在台下會搗亂叫囂的初中生,一站到台上就鴉雀無聲。

舞台是與別不同的。如果我們看見,有表演者區區只是如普通人一樣地說話、步行、站立,甚至只是普通地坐在梳化上,請為他們鼓掌,因為這些表現背後,所下過的苦功實在很多,他們要在舞台上變得「普通」,這是一件漫長而艱辛的過程,值得鼓掌。

所以請不要再怪責Stephy和Theresa唱歌時走音、沒夠氣、欠台風了,因為這些都需要長時間適應和練習,就像足球員要在高原地方比賽,至少都要接受一段時間的適應,做相關的肌肉和帶氧訓練,但這些歌星不過是販賣外表和可堪入耳的K歌,何必苦苦相逼呢?而且,批評者多數都沒有付錢去過她們的演唱會吧,說實在,「我地又唔係老細」。

關於注意力,也許拍電影比舞台劇要難得多吧?舞台劇的演出有前文後理,有明顯的舞台和觀眾,有清楚的故事主線在上演,但是拍電影嘛,可能要等待一整天,遷就鏡頭和取景,把劇本截開一段又一段,說來便來,說cut便cut,而且不論是甚麼電影,幾個鏡頭總會可能就在身旁,拼命接近,然後還有一大堆燈光、收音、演員、導演們圍觀,這是另一個世界,單單是集中注意力,已經是演技。

至於放鬆肌肉,這絕不是演員獨有的需要,任何需要在舞台上表演的人,唱歌也好,演講也好,這都是絕佳的訓練,「職業病?要戒喇」,講完。

The Nok

2010-08-26

嚴禁攝影

「我拍照,所以我活過」,這是我們今個時代的公式,所以我們就算勸也是沒有用的,那些人必然會繼續用閃光燈拍攝「蒙羅麗莎」和盈盈樂樂,一樣會不分場合地拿起電話說影就影,即使商場裏的擺設是如何無謂,不打緊,先影再算,而就算有最美麗的日落,和最動人的演唱,真正重要的不是用眼和耳去見證,而是先用相機拍攝下來。

為甚麼相片可以如此代表我們呢?假如我們遇見一位長者,在翻看陳年厚厚的相簿,重溫當日他和妻子的故事,那場婚禮,那趟旅行,那次晚餐,淚不禁流下來,故人早已離去,留下一串串回憶,也許沒有甚麼可以媲美這疊相片,因為我們感受到那對老夫老妻的靈魂,就雙雙依偎在相簿裏頭,深厚而動人。

我知道的,今日大家都用facebook,沒有人會再笨到用相簿,萬一火災都可以少帶樣東西,要走難都可以走到印度上網,一樣能夠login然後重溫舊相,這是現實。但我們仍然在照片裏活著,即使是數碼地活著。

相片之所以代表我們,正因為它不單單是紀錄,我們的照片,永遠都帶有一種強烈的代入感,「這是我的角度」、「這是我的經歷」、「這是我所喜愛的」,相片裏充斥著滿滿的人性。對我們來說,拍照絕不是冷冰冰的紀錄,而是一段段我們對人生充滿美好的投射,所以我們拍照時會叫對象「1、2、3、笑」,而不是哭,我們總是希望人生待到最後,只會剩下快樂。

是的,我們拍照,總是投射出我們的願望,那就是活著,而且是快樂的活著,所以我們的姿勢是固定的,我們的笑容是固定的,甚至我們的取景也是固定的。我們拍照會打著勝利手勢,我們會抱著別人、搭著膞頭,我們會在餐廳裏、在景點前,這些都是我們的活著。我們拍照,會在墳場嗎?會在殮房嗎?會在喪禮和棺木前嗎?不會,如果我們不是冷冰冰的人。

也因此,傳媒的照片特別惹人討厭,非要把屍體、災區、車禍現場刊登出來不可。對,他們是記者,那些相片對他們而言,是客觀的紀錄,而且,雖然死亡一直都是所有人的共相,更是我們活著的最後證明,但這一切,都不代表我們需要摧毁人類對美好活著的想像,不代表我們要把痛苦和死亡帶進照片裏,成為人類永遠的傷疤,甚至使人麻木。

所以我也真的了解到,為甚麼那些無知的少年人,在災場附近拍照留念後,會引起人們強烈的反感,因為在這個時刻,活著的喜悅份外刺痛那對死亡的恐懼與創傷;因此,我更加警剔自己,小心使用自己的相機,是的,攝影是有禁區的。

The Nok

2010-08-23

蕭灑

是的,信仰是一個鬥爭的過程。雖然馬克思說信仰是人民的精神鴉片,是麻醉藥物,是止痛劑,會令人上癮,會讓人逃避現實,人類要進步,就必須要戒除;在我看來正好相反,因為信仰使人夢醒,如果人生如夢,那麼信仰就是夢裏那個響不停的鬧鐘,你怎樣都不能熄掉它,到你終於把它停下來,就會發現夢已醒。

似乎這個世界看來最快樂的事,信仰通通都提出反對,例如發達,例如酒肉,例如成名,例如色慾,那些最能勾起我們衝動和愉快的東西,信仰告訴我們,都是幻象,都是虛空,快樂是假的,興奮是錯的,投入信仰不是在食鴉片,而是在戒鴉片。

關於信仰這一注清醒劑,已經領教過的人好像只有兩條路可以走,要麼就清醒下去,跟這個世界對著幹下去,走一條別人笑我太瘋顛的崎嶇小徑;要麼就譏笑它,化為犬儒,從此以後只會在嘴上附和這一套價值,心裏卻徹底地嘲笑那些認真看待信條的人,因為在混頓濁世之中,打算成為一鼓清流,注定是愚公移山。

是的,信仰是一個痛苦的過程。當人決意遵從那層層下來的戒條,修身齊家,就會發現我們正深深陷於世界之中,卻又如此格格不入,每一條律令都與世界衝突,而結局卻永遠是幾經艱苦之後,就發現守戒只是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並不開花結果,至於那些早就放棄信仰,擁抱世界的人,卻求仁得仁,找到他們想要的。只能寄望來世?這正是跌入信仰鴉片的批評之中。

可是比起在現世中苦苦爭扎,希望能夠好好信一個仰的人,那些妄圖引導別人走上同一條路的覺者,更是可憐。自渡已經非常困難,裏頭要放棄的事太多,裏頭要有的覺悟太多,更何況他渡那些根本否定覺悟需要的群眾?如果不是被罪疚感壓得透不過氣,誰又想要獲得寬恕呢?

也因此我輩中人最羡慕的,就是那些真正蕭灑的信仰者,不介意有喜惡,卻不沉溺於喜惡,不拘泥於章則,卻不違背章則實意,不介懷一時之對錯,卻從不向醜惡妥協。蕭灑,永不會替自己的一時軟弱找任何藉口,例如壓力很大或是世界已經改變,這一切也許因為他的內心有個律,叫他能超越現世而感到一種快意,是有緊握著的實在觸感,能在地動山搖之際談笑風生。

The Nok

2010-08-20

閱讀喜劇之王 (二)

繼續史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員的自我修養》,雖然以後未必和周星馳的「喜劇之王」有關,不過題目會相同下去的。

<第四章> -- 如何演好一棵樹?

某些演員表演時,會令人感到他只是在做戲,不錯,他是有演技,但遠遠不是那種有感染力的「戲味」,相反,他表現得像不斷提醒觀眾,他是在做戲,他是個演員。變得如此,也許因為他的演技是由肢體動作、表情和對白帶動,是由外在行為推動角色的演出,於是即使動作全都做對了,但感覺依然很假;相反,有些演員是由內外推動外在,由情緒、感情和想象力推動角色,是真演技。

說起來,每個正常人的行為都是「看見聽見,想,然後做」,都是得到某些訊息,例如看見天下雨了,然後想起未關窗,於是去關窗,所以整個動作非常自然,非常人性;但假如一個演員被告知要「扮關窗」,但只是肢體去動,內心卻毫無變化的話,這就是虛假。其實演員,都不過是在鏡頭前做回一個正常人。

知易行難,怎樣使一個演員能由內在推動外在呢?作者說,想象力是關鍵,想象力才是演技的基礎。鍛練的方式很簡單,試著怎樣演一棵樹。

一棵樹有甚麼好演?幼稚園裏扮花扮草的不就是今日的大茄嗎?錯了,如果一個故事裏,主角就是一棵樹,一棵樹自然有它的歷史和背景,還有面臨的幸福與危機,將所有細節都豐富起來,然後演出吧。

假如你真的替整棵樹的故事都構思好了,有甚麼好演?它依然都是動也不動吧。對,正是這種感覺,這就是由內在推動外在的感覺,也就是所謂「內心戲」。這樣說來,甄子丹的「葉問」、AV女星的床戲等,可不可以做起來很有內心戲、很由內在推動外在呢?如果不能,他們又有沒有所謂演技可言呢?相反,嬰兒、貓狗和小孩子的反射動作,又算不算演技呢?

The Nok

2010-08-17

殺手是不是人?

因為我是先看了太多次周星馳的「回魂夜」,然後最近才看原裝正版「這個殺手不太冷」,所以一直都擔心自己一看到盆花,一看到那副墨超,加上女主角的冬菇頭,便會一直回想起星爺的對白。還好,電影開始十分鐘之後,我就幾乎忘記了這回事。

凡是經典的電影,都會有經典的情節和構思。例如這裏的主題,顯然是一個殺手因為忽然有了一個愛的對象,於是失去了殺手應有的冷酷,到最後也就失去了殺手的生命,及他自己的生命。正好呼應著主題 "The Professional",即是Leon,「本來」是一個專業,不過結局時他就不再是了。

故事主題圍繞著「專業的消褪」,而最後主角不再專業,卻找回「人」的身份,不再是一個工作機器,而是一個有愛的人。很感動人吧。特別到最後小女孩找回一間普通學校,重新生活,還替Leon的盆栽找到一個落葉歸根的地方,從非人回到人,這是一部感人的作品。

不過,專業和人性,是否一個對立的選項呢?無論是故事的結局,或是殺手老闆的暗示,都告訴所有人,Leon一旦成為人類,就不能再繼續做殺手;而Leon一直不願意小女孩當殺手,亦不肯替她復仇,顯然亦受到這種二分法影響,因為這個女孩成為殺手後,就無法成為一個人,而這不是一個普通女孩應有的命運。為甚麼Leon還要收留她呢?恐怕除了明白不收留這女孩後,她一定會死,便沒有其他原因。一個死了的人絕不可能空談甚麼是人還是專業。

電影生於1994年,一個美國和香港都空前繁榮的年代,經濟起飛,事浮於人,人人都忙碌賺大錢,那個時代在今天看來像黃金一樣,只要努力就一定有回報,亦是一個接一個職業變成專業的年代。搵錢,似乎就會喪失自我,成為工作奴隸。這套電影也許在回應,不怕,賺夠了,便可以做回自己,尋回生活的快樂。

說起來,男主角早就賺夠了吧?不過顯然是老闆一直在欺騙他,從來都希望主角不變回人,無欲,無求,無物質,無生命,最重要,搵錢。說穿了,專業只是老闆投下的一道煙幕,讓人沒在煙中還覺得為這種專業而死去人格,是一件浪漫的事吧。到底專業和人性是不是對立,電影其實還沒有給出一個答案。

The Nok

2010-08-16

悟出奧義

讀得太多小說和漫畫,所以相信,基本就是奧義。正如老遊戲「金庸群俠傳」裏頭,最基本的功夫野球拳練到最後,就是最強的攻擊技,恰當地表達出一種武術思想,正拳是最強技,紮馬是最強技,籃球最強的不是fade away,足球最強的不是施丹轉身,而是最最基本的盤、傳、射。

有點像所謂「無招勝有招,無劍勝有劍」。學過功夫、食過夜粥,當然強過武術外行、手無寸鐵,這句吊詭之中又帶點神秘的片語,卻是想說明,相比起熟練拳法、舞劍如風,更進一步的境界就是融會貫通,將武術的精要發揮在一舉手一投足,不再受限於拳腳的套路和劍鋒的外形,一切就像還原為基本樣子,不過已是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早滄海已桑田。

前輩喜歡說,功夫就像人生。如果奧義就是基本功,那麼人生裏頭的基本功是甚麼?也許前輩說得對的,因為最難做的事,似乎就是幼稚園和小學老師所教的事。

秩序

如何分辨香港人和大陸人?上網問一問,大家會答你,香港人識排隊。因為我們不單知道做人要守秩序,香港這個環境,本身就有秩序,這是香港人的驕傲。後來,我們發現事情並不是如此,所謂守秩序,不是依規矩行事,而是違反規矩、得到好處之後,不被捉到。出貓當然是錯,但如果出了貓又沒有人知道呢,就叫做醒目。

榜樣

因為要做個榜樣,所以自律。這種想法貫徹於聖經新約之內,所謂做世上的光就是這個意思。榜樣,就是指你明明咸濕,但為了別人的緣故,都要對異性彬彬有禮。這不就是虛偽嗎?我堅持,做榜樣的人是有所不同,因為他介意的,不是別人怎樣看他,而是他真心相信,有些事情是錯的,即使他私底下依然對改變感到乏力。

尊重

關於尊重,我們會用「值得」兩個字去形容,有些人值得尊重,有些人不值得,因為有些人連自尊都沒有,只有利益,亦有些人根本不懂得尊重人,談何受尊重?是的,尊重是一個被動式,不是愛人如己,而是以牙還牙,尊重一個人以前,我們好像都必須問,為甚麼我要尊重他,要知道輸人不輸陣,現實是太多人三分顏色上大紅了。


很灰暗的主題。基本功的確就是奧義,去到有一日,可以做到自律而不講求利益,追求心靈的完美而享受勞動的過程,是奧義。去到有一日,可以無懼被指責為虛偽而堅守原則,即使見到太多人輕言放棄自己所堅持時也不灰心,是奧義。去到有一日,可以僅僅因為對方是一個人而尊重他,不去狙擊一個失去自尊的人,永遠容讓他有一個喘息而自省的機會,是奧義。童年時那些老師根據古訓念口黃而出的教導,我今日也許有點明白。

The Nok

2010-08-13

不必投訴

香港人已經得出結論,沒有錢,就別生孩子。不過他們並不是說優生論,而是對社會和將來已經不抱希望,生下注定受苦的兒女,是惡,是罪過。

有人形容這是仇富情緒。也許法庭新聞已經讓他們証實了這一點,例如法官常常在相同的案情中,給予不同背境的人不同的判決。同樣是盜竊和非禮,為甚麼一個名校生、富家子弟、基督徒、會考生、精神病人之類的一個人,可以比一個失業、中年、綜援大叔獲得明顯更好的待遇。這不是「法律面前,窮人xx」是甚麼?

更惱人的是說甚麼「被告有良好的學歷及家庭背景,所以應該接受治療,而不是判監」之類,這還不是因「財」施教?似乎所謂公義,就是要求同樣案情下,不同的人都應當接受相同的判罰,法律面前,財力和權力都不應該放進天秤之中。

這令我想起,為甚麼不同的罪行,要有不同的刑罰,是誰替這些罪行比較輕重的呢?如果犯上任何罪都需要判死刑,這不是更公平嗎?因為我們知道,有些罪行是只有權貴才會犯,例如內幕交易,而有些罪行就只有窮人才會受檢控,例如搭地鐵講粗口。所以一律判死刑,就最公平。

為甚麼不能判死刑呢?有人說,隨地吐痰,罪不致死吧?可能要像殺人、放火、強姦等,近乎要把另一個 / 群人毁掉的程度,才足以判處死刑;但在我來看,太多罪行根本只是殺人未遂,例如醉酒駕駛,例如販毒,例如生下孩子卻不照顧,甚至偷錢都可以毁了一個人,不過只是剛巧醉駕撞到欄桿,剛巧販毒未賣得出,剛巧孩子懂性,或是剛巧偷的錢不是重要得拿去救命。犯罪,在我來看,本質上就致死,如果要說公平的話。

但是,也許因為刑法其中一個重點,就是讓犯人贖罪,然後改過自身,畢竟一個活著的改過的好人,比起一個死了的壞人,對社會更有意義。既然如此,法官認為有錢的人、有信仰的人、有教育的人,比起窮人、懶人、蠢人更有改過的可能性,於是判刑輕一點,會不會其實有他的道理?對,這個世界總有些人是更優秀,這是現實。

雖然過於極端,但身為父母如果要投訴社會的不公,何時又會檢討一下自己可以把甚麼留給子女呢?因打機太多而出現的近視眼?因生活不節制而扭曲了的身型?因放縱自我而無法戒除的壞習慣?對子女成績低落感到悶悶不樂時,不妨又問問自己其實智力有多高;看到子女亂發脾氣不聽教時,又可以問問自己是否根本都不講道理。或者,優生論是教育父母的一個必要課程。

不是說只有「高級」的人才有生育的資格,而是愛意湧現時,不妨預先知道,每對父母最大的敵人,其實就是他們自己。就如何英彪說︰「都唔知點解生著你咁既仔?」何金水就答︰「你唔知自己係咩料?你想生個查理斯王子出黎呀?」

The Nok

2010-08-12

閱讀喜劇之王 (一)

我承認,是因為看了周星馳的「喜劇之王」,才會買下這本《演員的自我修養》,作者是史坦尼斯拉夫斯基,俄國戲劇大師。聞說這是中外演員必讀的教科書,但似乎不包括香港,因為在香港,演藝人讀書是一件惹笑的事,年輕偶像應該是冇腦的,如果對白裏涉及一個名字很長的人和理論,肯定是一個笑位。例如周星馳、鄭中基、古天樂等越認真說「根據俄國戲劇大師史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講法,痛呢,就是由外到內,再到返外」,就越爆笑。

雖然如此,既然我們可以因為「喜劇之王」而留意張柏芝,當然也可以因為同一套電影,而留意周星馳手上那本《演員的自我修養》,或者,本來這書才是主角。

以下是一系列的閱讀報告,對照於周星馳和他的作品,包括「喜劇之王」,到底,甚麼才是演技?


<序> -- 讀本是以虛構一個故事,透過主角們的對話來說理,很像《蘇菲的世界》。

最近紅了一個人,叫做溫超,被稱為史上最似周星馳的人,甚至是周星馳的接班人,最主要原因是在他的聲線、語調和節奏下,一說起話來實在太似周星馳,連普通的對話都令人覺得正是星爺在搞笑。報道說,記者問溫超有沒有看過《演員的自我修養》,回答說有看過,但一點都看不明白。是明報在斷章取義,還是溫超在抬舉星爺?


<第一章> -- 故事說主角在沒有理論支持及訓練下,處女下海,做了第一套舞台劇。

普通的演員故事但細緻的心理描述,不難有共鳴。


<第二章> -- 透過評論主角的演出,說明表演者的幾種形式︰體驗角色、表現藝術、藝匠、粗淺的四不像和奴役藝術。

為甚麼人們對香港的年輕藝人那麼失望?那麼多批評?可能因為大家對於演藝這回事,還是抱有一絲的希望,希望從業員都是追求發揮出震撼人心的表演,能以藝術影響社會,或至少表現出對表演技巧有認真求學求進步的態度。但是沒有,年輕人唱歌、演戲、辦節目,原來目的都只有一個,就是搞個人崇拜,將自己化身為偶像,不是表現藝術,而是表現自己。


<第三章> -- 核心問題是,怎樣表演「坐」?

茄呢啡的工作很簡單,主要是行,然後是企,有時是坐。「喜劇之王」裏的尹天仇(周星馳)太好笑了,因為他竟然在演茄呢啡的時候,要求自己有深度,而且相信作為電影背景物的他,依然是一個演員。說實在的,如果今日要拍一套電影,要求周星馳、劉德華、周潤發、梁朝偉等,好好地做一個茄呢啡,好好地飾演一個路人甲,到底他們會怎樣演?該怎樣演?

The Nok

2010-08-10

生育的條件

生兒育女,雖然一如黃子華說,是大肚劇痛家嘈屋閉瀨屎瀨尿供書教學無風無浪起碼都洗你四百萬仲係一定唔還錢,不過到今日依然有很多人選擇懷孕,然後生下來。時代的確是變了,因為「選擇生仔」這個選項,出現並不超過一世紀,人類悠長歷史之中,生下孩子從來都不是一種抉擇,而是一份天職,一個責任,一項使命。繁殖,是跳越思考的純生物本性。

時代是變了,我們已經習慣將生命每一個部份,都切開成一件件,然後逐項去考量,到底這個部份是否適合自己,到底那個部份會否風險太高,然後根據計劃,去塑造心目中理想的一生。Life Planning,是今個時代的共識,也許,將來會成為中學生的必修課,課堂裏會將人生眾多必經階段,逐個分析利害,然後列舉例子,讓學生作為參考及思辯。

正因為如此,我們奇怪為甚麼有如此多人,會輕率生下孩子。明明自己只有二十歲,內地女人,嫁給一個三十幾四十歲的中年漢,替他產下兩個兒子,來香港之後,每天都是打麻雀過日子,兩個兒子總之餓不死就算,這是甚麼一個世界?

太多人慨歎,在香港,有錢人不生孩子還要呻窮,窮人濫生孩子卻不養育,有錢孩子變成嬌生慣養,變成港孩,貧窮孩子拖累經濟,破壞治安,前途一片灰暗。

顯然,我們對於生育的理解,是有一個稱為「責任」的背景。繁衍,是全人類的責任,不論階層,不管地位,科學點說,把DNA複製下去就是我們的使命,甚至以某些宗教的角度而言,是上天給予人類的使命,是神聖的,因此視避孕為錯誤也是有根有據。

不單如此,我們還認為即使生育是人類的責任,但是人類須為父母這個身份負起「責任」,父母必須確保嬰孩的安全,提供最好的教育,給予最多的愛。這裏的矛盾是,到底生育是全人類的責任,還是一種私人選擇?如果我們認同「不負責任的父母」比起「不生育的夫婦」可惡得多時,就知道,所謂「人類的責任」只是一種偏好,而不是定理,不過如我們選擇了這個偏好,就伴隨著一份畢生的責任。

但願意負起責任的父母,應該負起多少呢?我們會相信,一對不擅管教、自顧玩樂的父母,差不多沒有條件去負起這個重任,甚至社會已經提供社工去處理他們的子女;至於作為父母的責任,到底條件要有多高,就是徹底的主觀願望吧。但只要我們開始否定一部份人作為父母的資格,恐怕有一天會極端到認為,貧窮的人、弱智的人、醜樣的人,根本都不應該生育,為甚麼我們要從先天開始,就給予子女一個自卑、可憐、不受尊重的身份呢?相反,有錢人、聰明人、美人,就應該多多益善,讓這個世界更加美好。是這樣嗎?

The Nok

2010-08-06

閱讀的成本 2之2

如果書本是一件商品,其價值就在於盛載著多少知識的話,那麼它是一件可悲的商品,因為知識都是無價的,從兩個角度來說都是。

無價,是無以評價,因為知識代表著人類智慧和經驗的累積,努力、天份加上機遇,背後的價值是難以計算,一旦計算,就像是侮辱了這些偉大的先行者,所以如果我們替知識分類,然後標籤上不同的價值,在本質上就是荒謬似的,試問我們從何判斷數學的價格,相比起歷史,是高還是低呢?

無價,也因為我們早已習慣了免費的知識,一句說話無論有多大啟發,一個概念無論有多超越時代,最後總會流傳到網上,到wiki,到youtube,然後,就是免費。有沒有人會為一句已經感動過的說話付費,然後再聽一次呢?恐怕沒有。

但事實就在眼前︰我們的而且確因為書本,因為知識,而慢慢累積起今日的智慧,建立起現在這個飽滿的自我,面對著書本這個啟蒙者師,我們怎能夠不恭恭敬敬,懷著感恩的心情去為它做點甚麼事呢?例如付費。

或者,書本原不是販賣知識,它其實是一位引導啟發的老師。

說起上來,閱讀是一件與別不同的事。我們時常用「經歷」來形容閱讀的感覺,例如我們相信閱讀一本書,會帶給讀者一次私人的經歷,這份經歷與看電影、電視甚至打機截然不同,因為閱讀的節奏和氣氛,是由讀者操控;更重要的是,閱讀對讀者充滿要求,它要求讀者與作者對話、思辯,它要求讀者理解文字的意思,及它額外的意思。如果要比喻的話,閱讀更像是一次「歷奇」,一場「探險」,只不過是精神上,而不是肉體上。

這麼說來,關於定價一本書,就不是探討知識值多少錢,而是評估一場經歷的價值是幾多,例如看一本偵探小說,裏頭的佈局、迷情和機智,到底有幾多樂趣,而這份樂趣對比起去一趟海洋公園又差幾遠。但我們明白這顯然會失敗,因為閱讀的樂趣,實在有太多程度依賴讀者的閱讀方式和能力,不像機動遊戲,讀者隨時都會放下書本,暫停閱讀;而更關鍵是,幾乎每一本書,都無法透過外表,就能夠讓人想像到閱讀時的樂趣。

封面?書名?也許是可以的,可以令人拿起書來,可以令人忍不住買下來,但是有幾多閱讀經驗,到最後能與它的封面和書名相稱呢?於是書價這個問題,最後唯有都交給書商和巿場,看作者能容忍最低幾多稿費,加以印刷和發行的支出,扣除後看能獲利多少,這就是一本書最現實的價格。這是它「真實」的價值嗎?我不知道,因為畢竟一套《蘇菲的世界》還不用五十元。

The Nok

2010-08-02

閱讀的成本 2之1

到底一本書值幾多錢呢?

這個問題,或許能理解為「一本書的價錢應該以甚麼來衡量」,換句話說,是甚麼使得一本書比另一本書昂貴。對以前的我來說,這是很容易回答的,因為書本就等如知識,隨著知識等級越高書本就越貴是理所當然的事,所以中六的教科書比小五的教科書要貴一大截,顯然是合情合理。也因此那些滿滿是一頁又一頁的廣告、充斥無聊閒言閒語的八卦雜誌,只售十元八塊,遠不及一本理性、有趣、知識份子的國家地理雜誌昂貴,是一種正義的表現。

後來,簡體字書出現了。整個價錢列表好像都被顛覆下來,原本值150元 Alain de Botton的《幸福的建築》,在簡體字的世界裏,只是二十幾元;Adam Smith的《道德情操論》不過是三十元有找、Van Loon的《寬容》亦只是大約三十元;而同樣是梁文道的作品,繁體字印出來的《讀者》值九十元,簡體字印出來的《我執》卻只值前者三份一。

是甚麼導致了這種明顯的差距呢?難道是簡體字筆劃少了,於是價值隨之而下降?顯然不是,因為我們都知道,一本書值幾多錢,並不是源自它的知識含量,而是取決於它的印刷成本。

這樣說來,到底我們對於內地書商該抱怎樣的感情呢?是一種怨恨嗎,因為它把知識的價值降至一種近乎卑微的地步,無論是莎士比亞的經典著作,還是維根斯坦的畢生精華,都只以日用品好像廁紙般的價錢出售;還是一種感激嗎,因為在書本成為商品,越印越精美,紙質和色彩越來越華麗的時代,簡體字書顯得更為純粹,讓知識重新成為書本的主角。心情是複雜的。

但如果論到純粹,身在互聯網、電子書時代的我們,即使是音樂、畫像,甚至是電影都可以免費的世界,背負著知識的文字還能夠倖免嗎?不能。排版、印刷、發行的缺席並沒有影響到知識的流傳,知識可以用最單調、純文字的方式存在,在網上四處留情,而讀者早就習慣免費閱讀。我們是否會感覺到,一本書的存在,本身已經是昂貴。

但即使沒有簡體字書和電子書,對於讀者來說,一本書值幾多錢,依然是有夠尷尬的問題。就像一位歌星的fans,該出多少錢去請心儀的偶像來為自己的生日會獻唱好呢?又像身為家務助理女士的兒子,該出多少錢,去請母親替自己的新居打掃呢?身為讀者,該怎樣替眼前這本書訂價呢,因為書本並不是一種商品,它不提供服務,相反,閱讀過程是一件辛勞的工作,而閱讀結局卻是無以定價的。

The Nok